鐘毓,字輯五,遼寧省瀋陽市人。滿族正紅旗,滿姓鄂莫托(音譯)法政速成學校畢業,光緒三十年(1904年)曾到日本講學三年。1912年11月任清朝在呼蘭最末一任知府,1913年府改縣制,鐘又成為呼蘭縣第一任縣知事(縣長)。鐘毓1917年11月調哈爾濱任職。1918年2月任龍江縣知事。1919年1月任黑龍江省教育廳廳長,4月任外交部特派交涉員。1920年任松浦市政局局長。1921 年5月9日-1921 年7月9日兼代中央特派吉林交涉員。1921年5月8日-1926年兼任吉林省警務處長兼吉林省會警察廳廳長。1925 年(民國十四年)7月16日任外交部駐吉林交涉員,1930 年(民國十九年)4月1日改任外交部駐吉林特派員。還出任鶴岡煤礦常務理事。九·一八事變後當了漢奸,,歷任偽滿洲國龍江省民生廳長、黑河省省長(1934年12月至1937年7月)、滿洲採金公司理事等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鐘毓
- 別名:字輯五
- 國籍:中國
- 民族:滿族
- 出生地:遼寧省瀋陽市
- 職業:龍江省民生廳長
- 畢業院校:法政速成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