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敏(定安縣旅遊委副主任)

鐘敏,定安縣旅遊委副主任,由於違反公款報銷接待費用規定受到通報。

違紀通報
2015年4月16日,定安縣紀委印發《關於對7個單位違反公款報銷接待費用規定的通報》,要求廣大黨員幹部要從通報的典型問題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通報》指出,在明察暗訪中發現,縣教育教學研究培訓中心、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旅遊委、縣農機局、縣幹部信息管理辦公室、雷鳴初級中學、龍河鎮中心學校等7個單位在公務接待及工作用餐中記帳用餐,開具大額公款消費發票報帳,存在公務接待審批手續不規範、記賬用餐付款不及時、賒帳等現象,違反海南省《關於公款報銷接待費用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公款報銷接待費用實行一事一結制度,各單位應當在公務活動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辦結當次報銷手續”的規定。為嚴明紀律,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幹部,縣紀委分別對縣教育教學研究培訓中心主任吳超群、辦公室主任彭敬忠,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符策秦,縣旅遊委主任徐吉、副主任鐘敏,縣農機局副局長莫啟順、辦公室主任洪朝廣,縣幹部信息管理辦公室主任張月鑫,雷鳴初級中學校長唐南雄,龍河鎮中心學校程范球等10位同志誡勉談話,對縣教育教學研究培訓中心何錦英、縣農機局陳才娥、龍河鎮中心學校王德進等3位報帳員進行批評教育,對上述7個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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