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縣文化和體育局

鐘山縣文化和體育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關於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文化體育事業建設與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全縣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產業發展。

(二)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和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和體育活動。

(三)推進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和體育產品生產;負責全縣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全縣鄉鎮、社區(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和體育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鐘山縣文化和體育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鐘山縣
  • 主要職責: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關於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文化體育事業建設與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全縣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產業發展。
(二)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和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和體育活動。
(三)推進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和體育產品生產;負責全縣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全縣鄉鎮、社區(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和體育活動。
(四)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育市場管理和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對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對本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管理。
(五)指導、管理社會文化和體育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全縣鄉鎮、社區(村)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文物保護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擬訂並組織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組織、管理、協調全縣各類體育競賽,做好保障工作。(八)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縣各系統、各部門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開展體質監測以及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速體育後備人才培養。
(九)指導業餘體校開展業餘訓練工作。
(十)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指導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
(十一)負責全縣印刷、複製業(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複製)監督管理;負責對從事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和網路遊戲服務的民營機構進行監管;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活動。
(十二)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印刷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協助上級新聞出版部門做好新辦印刷企業的初審工作;協助上級新聞出版部門做好印刷企業的年審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關於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十四)負責本轄區內著作的著作權法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侵權、盜版案件,調解本轄區內的著作權糾紛。
(十五)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秩序、固定資產的管理等工作;承辦局綜合性會議、文秘、文電、機要、保密、通訊、信息、交通、檔案、安全、保衛、信訪督查督辦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承辦縣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材料、檔案;制定局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二)水產牧醫股
負責擬訂動物疫病防治的有關制度、措施和技術規範,畜牧業、草業和飼料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評估;負責制定動物疫病防治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以及全縣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撲滅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本縣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各種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提出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方案、技術措施,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的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和評估,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負責境外動物疫情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組織外來動物疫病、新發動物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監測與防範工作;負責動物疫病的區域聯防工作;組織開展動物防疫知識宣傳與健康教育;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督查工作;監督、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動物防疫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擬訂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監督執法、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等方面的工作規劃、計畫、措施、制度、管理辦法、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獸醫實驗室動物疫病診斷、動物產品致病性微生物檢測工作;組織擬定動物疫病狀況評估及動物非疫區認證規範和程式,承辦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管理和認證工作;負責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出證以及動物、動物產品標識與可追溯管理、移動控制等工作;負責飼養、生產、加工、儲藏、流通等環節動物及動物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負責動物衛生監督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指導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產業結構、品種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組織畜禽資源、牧草資源和飼料資源的調查、保護與管理工作;負責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畜牧業標準化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畜牧產品的質量監督、新產品的保護及承辦其優質產品的認證申報管理;負責管理畜禽品種改良、優良畜禽品種的引進推廣、地方畜禽良種保種選育工作;審核發放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依照管理許可權審核上報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產品批准文號;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質量監督管理;負責飼料牧草開發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管理牧草種子繁育體系建設;協助核發牧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草地資源保護和草地生態治理工作;負責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行業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指導草場建設、利用和保護;指導畜牧業養殖方式轉變;指導畜牧行業社團的專業技術工作;負責畜牧行業人員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三)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股
負責擬訂官方獸醫工作機構、民間獸醫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發展規劃及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及其他獸醫從業人員的培訓、資格認定和管理;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及其他獸醫從業人員的行為規範和獸醫道德建設;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負責獸醫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實驗室動物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經營等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檢測機構的認定申報工作;擬定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獸醫、獸藥行業社團組織專業技術工作;負責獸醫、獸藥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漁業生產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擬訂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政府規劃確定用於水產養殖業的全民所有水域、灘涂的管理。指導實施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和水產養殖容量調查和監控;負責水產養殖原良種體系建設計畫的組織實施;指導實施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制度;承辦縣直屬單位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的核發;負責水產苗種進出口初審和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防疫檢疫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生產試驗示範、商品魚基地和漁業生產保障體系建設重點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社團專業技術工作;負責漁業行業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工作;行使本轄區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轄權;負責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捕撈許可證制度;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和重大漁業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承辦漁業、水生野生動物管理等有關證件的申報、審批、發放和註銷;指導漁業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對漁政、漁監和船檢幹部及有關人員培訓工作。
(四)計畫與財務股
研究提出本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和年度經濟預測指標,經批准後組織或監督實施;負責本行業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監督實施工作;負責本局重大基建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和財政性資金的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管理局各項資金,編制局年度行政經費和本級事業經費預算和決算,研究提出資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財務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本行業有關統計工作。定期分析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並提出對策。

下屬機構

鐘山縣圖書館:
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人民民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豐富人們的文化生活。開發文獻資源,為本地區經濟建設、科學研究和其它各項事業建設提借書刊資料。積極蒐集書刊資料,整理、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獻資料。開展圖書館理論和技術方法的學習與研究,對各類型基層圖書館(室)進行業務輔導,推動本地區各系統圖書館間的協作和協調。
鐘山縣文化館:
組織民眾文化活動,繁榮民眾文化事業、文化宣傳、文藝活動組織、業餘創作團體管理、業餘文藝創作組織、文化交流、鄉村級文化室業務指導等。
鐘山縣文物管理所:
為文物事業發展提供管理服務,文物收集,鑑定登編,修護複製,保管、保護、文物展覽、文物管理研究、文物宣傳、考古發覺等相關業務活動。
鐘山縣桂劇團:
創作演出優秀桂劇、彩調、民族歌舞、團代歌舞等劇目,為觀眾服務、舞台藝術、作品創作演出,全統藝術整理加工與保護、藝術研究與評論、普及與推廣,藝術表演人才、創作人才培養、相關藝術經營等。
鐘山縣文化市場和出版物稽查大隊:
負責轄區內文化市場和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的稽查和對非法經營場所、出版物的查處。
鐘山縣業餘體育學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決議、指示;研究制定全縣業訓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隊參加上級安排的省、市各類比賽;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完成全縣範圍的選材、培訓工作;規劃全縣運動項目布局,實施後備體育人才培養的發展規劃並向上輸送優秀體育人才;抓好體育隊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管理好局屬各類體育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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