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沙頭村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工作站原副站長鐘嘉樂履責不嚴形式主義問題。沙頭街沙頭村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工作站在開展出租屋日常巡查工作中,先後4次到碧沙直街一出租屋巡查,其中1次在現場檢查但卻未發現現場非法充裝煤氣、存放大量液化石油氣瓶的安全隱患,3次到訪不遇後也未及時採取措施加強跟蹤檢查,導致本應發現和排除的安全隱患未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置,2018年2月發生煤氣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時任副站長鐘嘉樂不正確履行職責,日常檢查工作不認真,致使民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2018年9月,鐘嘉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