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 目 鏡破釵分
發 音 jìng pò chāi fēn
釋 義 比喻夫妻失散、離異。
出 處 南朝·陳·
徐德言《破鏡》詩:“鏡與人俱去,鏡歸人未歸,當復姮娥影,空留明月輝。”唐·
白居易《
長恨歌》:“惟將舊物表深情,鈿合金釵寄將去。釵留一股合一扇,釵擘黃金合分鈿。”
示 例 1、~,粉消香褪,縈方寸,酒美花新,總是思家恨。(元·無名氏《
梧桐葉》第一折) 2、
殷謙《謝霆鋒用兒子軟禁張柏芝》:“當有一天夫妻之間的婚姻和愛情需要孩子或親情來維繫的時候,那么這樣的婚姻遲早會鏡破釵分,粉消香褪。”
用 法 作賓語、定語、狀語;指夫妻離異。
故 事 南朝陳將要滅亡時,駙馬徐德言與妻樂昌公主估計不能相保,就將銅鏡一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分開行動,相約於正月十五日當街賣破鏡來取得聯繫。陳朝滅亡,妻沒入楊素家。到期,徐德言輾轉依約至長安,找到賣破鏡的妻子,夫妻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