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督檢查各鄉鎮政府和縣直各部門及其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縣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定、命令和情況。
部門職能,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部門職能
(二)協助縣委、縣政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政風政紀的教育,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縣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方面帶有普遍性或傾向性的問題,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建議。
(三)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縣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對黨員和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四)管理縣監察局派駐各部門機構中除縣管以外的其他幹部;協助縣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鄉(鎮)場黨委管理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及其領導幹部;指導全縣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五)按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要求,及時報告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指導全縣行政監察工作。
(六)完成縣委、縣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監察局設內設機構1個。
執法監察綜合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鄉(鎮)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及縣委、縣政府重要決策的情況;負責綜合分析全縣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草擬、審核、制發檔案和報告;負責監察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聯繫特邀監察員和紀檢監察學會的有關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周長波 歷任:省勞改總隊四中教師,縣監察局科員、副科長,縣紀委科員,縣紀委辦公室副主任,縣紀委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縣政府黨組成員、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夏光同志主持縣紀委工作;主持縣監察局全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室、案件審理室、幹部管理室、整治和建設經濟發展軟環境辦公室、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聯繫執法監察工作,監察綜合工作、績效管理監察工作,教育研究工作,研究懲防體系建設工作。
副局長宋 軍 歷任:縣第三中學教師,團縣委科員,團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團縣委組織部部長,團縣委副書記,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縣紀委副書記 領導分工:分管執法監察室、監察綜合室、權力運行監控中心、監察學會、紀檢監察二室、案件管理室、聯繫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
副局長陳岩 歷任:縣監察局科員,縣紀委辦公室副主任,縣紀委教研室主任,縣紀委信訪室主任,縣紀委常委、信訪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信訪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領導分工:分管辦公室、信訪室,機關黨支部
副局長段立祥 歷任:縣審計局科員、科長,縣紀委科員,縣紀委執法監察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紀檢監察一室主任,縣監察局副局長,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領導分工:分管紀檢監察一室、教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