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環境監察支隊

鎮江市環境監察支隊是鎮江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1、監督環境保護規劃、政策、法規、標準的執行。
2、組織開展排污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減排工程運行等現場監督檢查。
3、負責對轄區內的部、省和市管建設項目執行環保“三同時”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轄市(區)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進行督查。
4、組織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情況現場檢查。
5、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法實施處罰。
6、負責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工作,依法徵收和解繳排污費,開展排污費徵收稽查工作。
7、負責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等工作。
8、組織擬訂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指導、協調調查處理工作。
9、負責受理環境污染投訴和舉報,參與各轄市(區)重要信訪的調處。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10、指導全市環境監察隊伍建設。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11、負責應急中心工作。
12、完成市環保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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