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潤州區財政局

鎮江市潤州區財政局

鎮江市潤州區財政局位於鎮江市潤州區桃西路388號,是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潤州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鎮江市潤州區桃西路38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領導機構: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財稅政策、發展規劃及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研究提出運用財稅政策推進高質量發展、綜合平衡社會財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建議。研究提出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擬訂財政、財務、會計、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等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稅收規範性檔案。改革完善區對街道財政管理體制,指導街道財政部門開展財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組織實施區級預決算公開。
(四)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區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非稅收入政策,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值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承擔政府採購政策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管理,應對“政府採購協定”談判相關工作。
(七)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組織開展得方債券發行前期工作。防範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區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區級金融機構、文化(體育)企業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組織開展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支持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管理財政投資評審。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監督產權交易及相關工作。
(十)研究擬訂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和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承擔區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區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一)研究擬訂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等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擬訂行政事業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二)參與擬訂有關社會保障政策。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三)研究擬訂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村綜合改革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指導全區街道財政建設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五)依法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六)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七)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管理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十八)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九)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十)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指導推進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
(二十一)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二十二)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在巡察、審計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開展專項核查,組織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並督促整改。
(二十三)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二十四)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二十五)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擬訂有關制度、規範。
(二十六)負責所監管企業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對所監管企業重要事項進行跟蹤審計督查,督促所監管企業加強財務風險防控工作。
(二十七)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二十八)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推動地方金融改革發展。協同配合駐鎮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建立信息共享、風險處置業務發展和消費者保護等協作機制。
(二十九)貫徹執行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發展規劃和政策。加強對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領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配合駐鎮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研究分析全區金融運行形勢,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金融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
(三十)聯繫協調各金融機構駐鎮分支機構,配合證券監管機構規範發展全區上市公司。推進全區金融改革創新工作,配合駐鎮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最佳化資源配置、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
(三十一)負責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區域性位股權市場以及從事經有關金融管理部門批准可開展金融企業不人解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督管理。
(三十二)負責強化對全區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含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屬性但不屬於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
(三十三)推動落實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屬地責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企業融資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協同配合駐鎮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健全全區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和早期干預機制。
(三十四)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防範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業務。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承擔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強化財政經濟形勢分析,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提升財政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支出結構,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區與街道財政關係;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落實國家、省、市深化稅收制度改革部署,建立規範、穩定可持續的地方稅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4、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行為監管和金融消費保護,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效率。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機構地址:鎮江市潤州區桃西路388號。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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