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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是鎮江市發布的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 發布單位:鎮江市人民政府
法規全文
鎮江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懲防體系建設的部署要求,加強紀檢監察系統、各部門之間以及單位內部的協調配合,進一步增強工作合力,紮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各項任務落實,特制定聯席會議制度如下。
一、聯席會議組成
懲防體系建設面上工作聯席會議,由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涉及懲防體系建設工作的各單位參加。懲防體系建設重點工作聯席會議,由重點工作的牽頭單位召集,重點工作涉及的相關單位參加。
二、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1、共同研究懲防體系建設任務落實措施,制定細化分解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完成時限等。
2、研究重點領域、重要環節需要相互配合、協商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3、定期分析通報懲防體系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對重點工作進行督辦。
4、交流工作信息,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5、總結年度懲防體系工作協同推進情況,查找形成合力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分析影響懲防體系建設任務落實的因素和問題,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6、研究討論懲防體系建設的其他事項。
三、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1、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員單位要求也可臨時召開。
2、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書面通知形式,將會議議題下發各參會單位。
3、聯席會議決定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各有關單位貫徹執行。執行及完成情況在下一次聯席會議上通報。
4、聯席會議可根據具體工作項目需要請其他相關單位參加會議。
四、聯席會議運行機制
1、聯席會議召集單位,要明確具體工作部門,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收集聯席會議議題,進行信息交流,反饋進展情況,推廣典型經驗,跟蹤督辦會議決定事項。
2、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聯席會議工作,確定一名黨委(黨組)成員具體負責,指定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繫溝通、材料報送、信息反饋等工作。
3、每季度召開一次聯絡員會議,交流聯席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及時了解需要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的重要事項,研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等。
4、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每半年懲防體系建設面上工作聯席會議召集單位以及懲防體系建設重點工作聯席會議牽頭單位要向市懲防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分工任務推進完成情況,並針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加強對重點難點問題的調研督導,研究提出相關對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