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7月,政務院頒布《農民協會組織通則》後,江蘇省鎮江市建立鎮江市城郊區農民協會(以下簡稱農會),區委組織委員兼任農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城郊區農民協會
- 概述:1950年7月,政務院頒布
- 組織結構:城郊區所轄的象山、千柳
- 主要事件:土改以後,農會發動會員
組織結構,主要事件,
組織結構
城郊區所轄的象山、千柳、京峴、釜鼎、林隱、桃林、永東、永西8個鄉在1950年10月先後建立鄉農民協會,所屬村亦建村農會。至年底,共有農會會員6649名。
《農民協會組織通則》明確規定農民協會是農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執行機構。
城郊區黨政機關和農會首先組織農會會員學習《土地改革法》和有關政策、法令。1951年2月,鎮江正式開始土改,各鄉農會在黨組織的領導下,根據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決定》進行土地登記,確定成分,制定分配土地方案,交鄉土改委員會張榜公布。對隱瞞土地破壞土改的地主和惡霸地主展開面對面的說理鬥爭,先後以村為單位召開鬥爭會130次,以鄉為單位召開鬥爭會16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