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地方法院研究(1928—1949)

鎮江地方法院研究(1928—1949)

《鎮江地方法院研究(1928—1949)》是2014年9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唐華彭。

基本介紹

  • 書名:鎮江地方法院研究(1928—1949)
  • 作者:唐華彭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9月
  • 頁數:256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5987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國民政府建立後,司法建設的步伐大幅加快,新式法院的設立全面鋪開。國民政府將此視為重要政績大力宣傳。在“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級新式法院中,基層法院即地方法院數量最多、分布最廣、管轄案件比重最大、訴訟程式最完整、與民眾聯繫最緊密、社會影響力最深入。1927年11月,國民政府組建丹徒地方法院,次年更名為鎮江地方法院。鎮江淪陷期間,停止辦公;抗日戰爭勝利後,恢復辦公;1949年4月,被人民解放軍接管。從1928年至1949年,鎮江地方法院實際運行了13年,集中展現了國民政府時期基層法院的發展進程,集中反映了國民政府時期的基層司法面貌,是此一時期基層法院的典型代表,具有較高的歷史研究價值和現實法治意義。檔案資料的豐富和公開,省會鎮江的環境與定位,大大提升了鎮江地方法院的學術研究樣本性。 本文認為需對國民政府的基層法院進行更加深入和客觀的評價:基層法院具有推動基層司法近代化、維護司法統一、加強司法建設、改善基層治理的歷史價值;基層法院存在的諸多問題和弊病,歸根結底在於國民政府司法心態浮躁、經濟因素掣肘和官僚主義浸染等因素的制約。國民政府的基層法院告訴了後人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國民政府政改遲緩,制約了司改的推進;司法是系統工程,需由中央統籌謀劃;司法權不能在中央和地方間進行分割,必須消除司法地方主義。

作者簡介

  唐華彭,男,1981年12月生,江蘇徐州人,江蘇大學文法學院講師。2004年,畢業於江蘇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2009年,畢業於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史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13年,畢業於南京大學歷史學系中國近現代史專業,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目前,主要從事中國法律史的教學與科研工作。已發表CSSCI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論文5篇,主持承擔省部級課題1項。

圖書目錄

緒論
一、研究緣起
二、學術史回顧
三、選題依據和意義
四、研究的重點難點、研究架構、研究方法及相關說明
第一章、國民政府的司法制度與司法建設
第一節、國民政府的司法制度
一、國民政府司法制度的基礎
二、國民政府司法制度的內容
三、國民政府司法制度的特點
第二節、國民政府的司法建設
一、抗戰之前的司法建設
二、抗戰時期的司法建設
三、抗戰之後的司法建設
四、江蘇司法建設的概況
第二章、鎮江地方法院概況
第一節、鎮江地方法院的沿革
一、年前的鎮江新式司法機關
二、-年的鎮江地方法院
三、年後的鎮江地方法院
第二節、鎮江地方法院的職權
一、鎮江地方法院的司法職權
二、鎮江地方法院的司法行政職權
三、""司行合一"":基層法院的職權構成探源
第三章、鎮江地方法院的運行機制
第一節、鎮江地方法院的人事
一、金字塔式的司法人才構成
二、專業水準的司法人才資質
三、變化巨大的司法人才待遇
四、""人才司法"":國民政府的基層司法模式
第二節、鎮江地方法院的經費
一、複雜的司法收入基本構成
二、深厚的司法收入制度根源
三、""收入司法"":國民政府司法的經濟困局
第三節、鎮江地方法院的管理
一、行政化式的處務管理
二、前緊後松的人事任用
三、高院掌控的財務管理
四、""外強內虛"":鎮江地方法院的管理特點
第四章、鎮江地方法院的刑事功能
第一節、鎮江地方法院的刑案偵訴
一、近代化的偵訴制度
二、被動畸形的偵查實踐
三、模糊隨意的公訴實踐
四、個案剖析:吳鳳岐殺人案
五、""偵弱訴亂"":檢察制度的運行困境
第二節、鎮江地方法院的刑事審判
一、近代化的刑事審判制度
二、樣本性的刑事審判概況
三、內外分離的刑事審判實踐
四、個案剖析:王蔡煙毒案
五、""水土不服"":國民政府刑事審判探析
第五章、鎮江地方法院的非刑功能
第一節:鎮江地方法院的民事訴訟
一、近代化的民事訴訟制度
二、訴訟為主的民事審判概況
三、異於刑案的民事審判過程
四、""民怨難解"":民事訴訟的功效
第二節、鎮江地方法院的看守所
一、未決犯為主的人犯
二、時常修建的監所
三、緊張度日的經費
四、勉強餬口的囚糧
五、狀況尚可的衛生
六、運行混亂的管理
餘論
一、歷史價值評判
二、制約因素分析
三、法治經驗反思
主要參考資料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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