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到經濟開發區法院如何走
- 類型:問題
- 目的:鎮江到經濟開發區法院
- 位置:鎮江經濟開發區通港路銀河路交界
詳細信息,機構概況,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詳細信息
鎮江到經濟開發區法院如何走
機構概況
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成立於2007年2月2日,原址位於鎮江新區港中路2號;2010年10月搬入位於鎮江經濟開發區通港路與銀河路交界處的新辦公大樓。新審判綜合樓分主樓和裙樓,主樓為地下一層、地上十一層,總建築面積13730平方米。耗資8000餘萬,全部由鎮江新區財政負擔。審判綜合樓建設堅持綠色發展,引入環保、低碳等經濟理念,建成全國第一家太陽能光伏電站併網發電的法院大樓。
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管轄鎮江新區行政區劃內即大港街道辦事處、丁卯街道辦事處、丁崗鎮、大路鎮、姚橋鎮各類案件(含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自2007年2月1日起已經全面受理種類案件。2008年經最高人民法院授權,是鎮江市唯一一家有權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基層法院。下轄1個人民法庭: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丁卯人民法庭。管轄丁卯街道各類民商事案件、執行案件 。
全院有機關政法編制34名,其中,本科生12名,研究生22名,研究生占68%;一線辦案法官11名全部具有研究生學歷。
通信地址:鎮江新區銀河路100號
郵政編碼:212132
領導信息
高國華,男,漢族,1958年3月出生,江蘇金壇人,碩士研究生。1975年11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負責全面工作以及辦公室工作。三級高級法官。
張子敏,男,漢族,1974年11月出生,江蘇鎮江人,碩士研究生。1997年11月參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分管執行工作、丁卯法庭,協助分管辦公室其他工作。一級法官。
袁泉,男,漢族,1966年5月出生,江蘇鎮江人,碩士研究生。1997年11月參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民事行政庭、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協助分管調研工作。四級高級法官。
楊榮,男,漢族,1966年5月出生,江蘇鎮江人,大學本科。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刑事審判和司法警察大隊。一級法官。
王麗娜,女,1980年出生,江蘇丹陽人,大學本科。2003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分管黨支部和紀檢工作。
錢曉龍,男,1965年11月出生,江蘇揚中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一級法官。
機構設定
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共有9個部門,分別是立案庭(掛“審判監督庭”牌子)、刑事審判庭、民事行政審判(掛“行政審判庭”牌子)、執行局、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司法服務中心、丁卯人民法庭。
1、辦公室: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政務工作,督辦院長辦公會議、院務會議決定的事項和領導交辦的事項;負責與市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督辦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及來信;負責院主要會議、重大活動組織協調和機關公務接待活動;負責全院的綜合信息、圖書、資料、檔案、機要、保密工作。
負責審判工作中新情況、新問題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適用法律、政策、請示,辦理審判委員會會務;制定綜合、規範性審判工作檔案、報告、規章制度,組織開展法學研究活動。
負責本院的固定資產、基本建設、環境秩序的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各項經費、辦公用品使用和機關幹警物質生活福利改善;負責本院車輛的購置、調配、使用、管理工作;負責裝備工作的落實,監督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負責本院幹警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職業道德、形勢任務等教育;安排政治學習計畫、組織實施政治教育活動;負責評先評優、表彰獎勵和各項精神檔案創建活動;承辦本院幹警考核、調配、任免、人事管理工作;承辦法官等級和司法警察警銜管理工作;承辦本院的機構編制和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機構(監察室與其合署辦公)、機關黨支部。
2、立案庭:對本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審查申訴、申請再審;決定是否再審立案;辦理適用特別程式案件,依法進行訴前財產、證據保全;承擔訴訟費用收繳的有關工作;對本院審判、處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
審判由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審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有關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審判監督工作事宜。
分析各項審判質效數據,通報審判運行態勢,為領導把握審判工作全局,進行審判管理巨觀決策提供依據;負責案件流程管理、審限跟蹤、報送結案、質量評查,負責對法官審判業績進行考核。
3、刑事審判庭:依法審理由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審理上級法院制定審理的刑事案件和發回重審的刑事案件,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辦理其他有關刑事審判工作事宜。
4、民事行政審判庭:依法審判有關婚姻、家庭、人身權利、房產及相關契約等糾紛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依法審判契約、證券、票據等糾紛案件。
依法審理由本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負責有關行政賠償方面工作,辦理其他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5、執行局: 執行本院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依法受理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依法辦理受委託執行和協助執行,辦理其他有關執行工作事宜。
6、司法警察大隊:負責本院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承擔經緯法庭安全,送達法律文書,提押看管人犯和罪犯,配合審判人員、執行人員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等工作;承擔對司法警察的訓練和考核工作。
7、紀檢組(監察室):負責檢查本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院廉政制度,檢查本院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執行廉政制度的情況;受理對本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本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違反審判紀律、執行紀律及其他紀律的行為;受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不服紀律處分的複議和申訴;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糾正審判工作、執行工作和本院其他工作中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開展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司法廉潔和遵紀守法的教育。
8、司法服務中心:為本院審判、執行工作提供服務保障。
9、丁卯人民法庭:管轄丁卯街道各類民商事案件、執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