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鎮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鎮康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統籌推進價格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實施,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和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實施公平競爭監督管理制度。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承擔鎮康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管理,實施特殊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及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管理,查處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以及化妝品經營等環節的質量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抽檢工作,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及處置。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制度措施。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合作交流。
(十八)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鎮康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鎮康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鎮康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鎮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鎮康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鎮康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局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零售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6.與鎮康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縣食鹽行業管理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價格監督檢查。7.與鎮康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處理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安全、保密、信訪、統計、政務公開、督察督辦、綜治維穩、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調研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實施績效管理和綜合考評。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保障工作。負責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項目編制、申報,監督指導項目資金管理。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經費預決算、財務審計、固定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資金及裝備管理,統籌安排各項資金。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人事、隊伍建設、人事檔案管理和外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幹部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學習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任免、調動、招錄、職稱、工資等工作。負責部門退休人員的管理及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法規股。擬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規章草案起草工作,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承擔系統內行政執法監督、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做好依法治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導本系統開展執法稽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登記註冊和信用監督管理股(審批股)。組織並指導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和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縣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規定辦理工業產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計量等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上報、發證和送達工作。協調和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視窗工作。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網路交易和廣告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工作,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消費環境建設指導股。制定消費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指導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查處。負責消費者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處置。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擬訂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質量安全和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承擔縣實施品牌和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承擔縣級有關部門履行質量工作職責進行考核、評議。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編制全縣質量狀況分析報告。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食品、工業產品、重要消費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及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等產品安全監督抽檢(查)計畫,並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承擔和指導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產品的安全評價性抽檢(查)、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參與制定產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承擔工業產品、重要消費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和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促進智慧財產權現代化服務業發展。負責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依授權承擔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工作。承擔專利資助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食品安全協調股。承擔鎮康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推進食品安全戰略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對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評議、考核。負責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和指導全縣食品和特殊食品生產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食品生產領域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食品生產的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鹽、特殊食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和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和指導全縣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及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食品經營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食鹽、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和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和指導全縣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定相關監管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指導藥品經營管理規範的實施。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及安全用藥宣傳。組織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定相關監管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指導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組織實施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和化妝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組織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的辦法措施並監督實施。監察和監督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標準化、計量和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股。擬訂標準化發展戰略、政策和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和發布,承擔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推進工作,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情況,承擔商品條碼和標準化信息的管理,組織協調指導標準化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對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對有關認證認可機構及認證認可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認證認可行業發展,組織參與認證、認可、合格評定與檢驗檢測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二)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股。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價格收費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專利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契約欺詐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貫徹執行國家、省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縣反不當競爭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黨群和科技信息新聞宣傳股。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定實施有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縣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有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全縣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委。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群團工作。
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行政執法大隊,機構規格為副科級。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範圍內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措施、辦法,依法組織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制售假劣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方面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違反質量、標準化、計量、價格收費、認證認可、特種設備、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方面違法違規的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人員編制

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 23 名(行政執法大隊 6 名)。其中:設局長 1 名(正科級,兼任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局長 4 名(副科級,其中 1 名副局長兼任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縣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1 名(副科級);股級領導職數 13 名。第七條 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7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機構級別均為副科級,行政編制30名。其中,設所長7名(副科級)。
具體如下:1.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傘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6名。其中,所長1名(副科級)。
2.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鳳尾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科級)。
3.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捧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4— 16 —名。其中,所長1名(副科級)。
4.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堆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科級)。
5.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忙丙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科級)。
6.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木場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科級)。
7.鎮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軍賽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科級)。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轄區內市場監督行政管理,開展專項整治、監測評估等工作,宣傳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受理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和年報工作。負責轄區內市場主體備案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轄區市場監管的綜合執法工作,依法查處轄區內市場監管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轄區內產(商)品安全質量和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配合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開展網路監管企業信用建設,建立重點企業質量安全信息檔案,做好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轄區內的商品交易市場,規範市場計量行為,開展計量器具使用、檢測及處理工作,查處場內違法經營行為;對轄區內廣告活動進行監督,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違法行為;開展轄區內產(商)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分析評估安全狀況,研究報告應對措施,實施風險管理。做好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轄區內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的管理、考核和培訓等工作;開展農村宴席日常管理工作,並對相關業務人員進行培訓;承擔轄區內重要會議、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局長:蘇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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