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安縣教育體育局

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鎮安縣委辦公室 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鎮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鎮辦發〔2010〕5號),設立縣教育體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1、將原縣文化體育局的體育職責、原縣教育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教育體育局。
2、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3、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4、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5、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實施方案和有關規定,並督促貫徹落實;負責全縣中國小教育、幼兒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綜合管理;研究教育教學理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檢查學校執行教學計畫、課程標準情況;指導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和行業的教育工作。
2、編制下達教育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統籌管理教育專項資金,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單位教育經費的內部審計工作;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專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管理辦法;督促落實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負責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督促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和學校後勤管理服務工作。
3、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 “雙高普九”創建規劃的制定、過程督導和評估工作;指導對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規、落實教育發展情況進行檢查。
4、負責擬定學校布局結構調整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國小、幼稚園、國中、高中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
5、貫徹黨的知識分子政策。負責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的管理、調配、使用、培養和提高;負責教師的培養、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提出核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招聘、教職工的工資調整、工齡教齡的審定、退休、死亡家屬的撫恤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等工作,承擔全縣教職員工和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責任;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的表彰獎勵、評優樹模工作;協調督促教師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實等問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體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工作;組織草擬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全局性的匯報材料,上報下達有關情況;組織局機關幹部、黨員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強黨內廉政建設,搞好局機關黨員幹部的組織、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做好黨的組織發展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工作;負責收集提交黨總支、局務會、局長辦公會議議題,安排會議,做好會議記錄;負責局機關檔案收發、批轉、傳送和整理歸檔,文書檔案的管理及信訪、督辦、局機關車輛及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對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縣人大、政協提案、建議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的考勤,局機關的財務、衛生、事務、門衛、及安全和教育體育局印章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事宜。
(二)教育股
負責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實施方案和有關規定,並督促貫徹落實;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縣中國小、幼兒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結構和學校布局的調整理順,教育教學領域的改革,檢查學校執行教學計畫、課程標準情況,組織開展教學研究,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檢查學校執行教學計畫、課程標準情況;指導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和行業的教育工作;負責教育質量的評估檢查;負責中國小的學區劃分及學籍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規範化和套用情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學校德育教育,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少先隊、共青團建設,組織辦理學生中的評優樹模活動及獎懲工作;負責管理學校衛生、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科技活動、勞動技術教育工作,學校文化建設和學生社會實踐、第二課堂活動等;負責全縣中國小教材的選用和地方教材的審定工作;負責管理學生學科競賽工作;負責校外教育基地建設;審核縣內民辦教育辦學機構的設立、撤銷,對文化類民辦教育機構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負責指導招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為學生義務放電影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事宜。
(三)體育股
負責制定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實施方案和有關規定,起草有關體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督促貫徹落實;貫徹執行有關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設定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事宜。
(四)人事股(加掛法制股牌子)
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教職工隊伍的管理、調配、使用、整頓和提高;負責教師選聘工作和中國小及縣直單位的定編定崗定員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的考核和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考核的事務;協同上級有關部門對局機關中層幹部、縣直單位部分黨政幹部考核、考察;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全縣中學、中心國小、完全國小的正副校長、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專職團乾(重點國小專職少先隊大隊輔導員)、鄉鎮少先隊總輔導員等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和任免事務;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教師隊伍建設及中國小校長的培訓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及縣直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考核、評聘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的轉正定級、工資調整、工教齡審定、離退休、死亡家屬憮恤、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人事統計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評優樹模活動及特級教師的考察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貫徹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工作,協調、督促教職工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依法擬定和管理全縣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負責抓好幼稚園、國小、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負責教育監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事宜。
(五)計財股
負責編報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各級各類學校基本建設計畫;負責管理和安排下達省、市、縣教育專款,並負責檢查、監督教育專款的使用效益;負責編報教育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抓好全縣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縣學校校舍建設管理工作,抓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農村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民生八大工程等教育項目工程並督促、監督建設質量;負責全縣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和辦學條件的改善;管理、規範、治理中國小收費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計、財務統計、校舍建設及各種統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事宜。
(六)安全穩定股
制定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規劃、工作計畫及預案;指導鄉鎮、學校設立安全教育管理機構,落實基層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全縣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防事故知識普及工作。抓好教育系統反邪教宣傳教育活動;抓好全市教育系統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指導基層學校和教育單位抓好師生矛盾糾紛排查工作;配合抓好學校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協助鄉鎮、學校調查處理學校安全責任事故,負責校方責任保險工作;負責收集、匯總、上報各鄉鎮、各學校、縣直教育單位安全教育開展和防範情況;承辦領導交辦事宜。
(七)學校保障股
負責學校信息技術教育、圖書室、教學儀器、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民生八大工程及有關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實工作;指導各鄉鎮各學校的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教學儀器、圖書、實驗用品及體育器材的配備、管理與使用;協調有關部門抓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學生營養餐蛋奶工程及食品安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事宜。
機關黨的組織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按鎮辦發[2010]8號檔案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11名,工勤編制2名,總計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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