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鎮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0〕66號),設立鎮坪縣林業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坪縣林業局
- 隸屬部門:鎮坪縣人民政府
- 內設股室:5個
- 行政編制:8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組織實施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三)將原縣山川秀美工程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林業局負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關於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並提出全縣林業、茶果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協調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的實施,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養管理;組織指導森林培育、植樹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承辦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林木種苗、蠶種、果樹種苗的管理,指導全縣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三)負責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開發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管理,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和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經營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五)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全縣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七)制定、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對全縣木竹加工、林業化工、林業機械、森林旅遊、林木花卉、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發展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組織開展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建立農村林業合作組織。
(八)負責審核、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基礎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縣林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九)負責全縣林業科技和教育宣傳工作,指導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全縣山川秀美工程的綜合調研、規劃協調、檢查落實、總結驗收工作。
(十一)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編制、人事、勞資和國有資產。
(十二)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林業局內設5個股室。即:政辦股、計畫財務股、造林綠化股、資源林政管理股、天然林保護辦公室。
人員編制
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1正3副)。 工勤人員(司機)1名。
其它事項
管理森林公安分局
(加掛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隊和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林權交易服務中心、木材檢查站。 森林公安分局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教導員1名(原則上由林業局領導兼任,不占政法專項編制)。
鎮坪縣林業局下設曙坪、八坪山、浪河三個森林派出所,副科級規格,領導職數各所2名。 森林公安分局實行林業局和公安局雙重領導,黨政工作以林業主管部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公安部門管理為主。
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林業公安和林業公安隊伍的組織、思想、作風、業務建設;
負責林區治安工作;
負責監督全縣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的查處;
負責全縣森林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法律普及工作;
管理承辦林業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
協調監督林業行政執法;
歸口管理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森林公安案件的統計報表。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和協調、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
負責火情監測,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報告;
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對撲滅重大森林火災實施統一指揮;
組織指導全縣森林消防隊伍建設與防火設施建設。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