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國將軍冠服制

服飾制度名。崇德元年(1636)定,鎮國將軍冠頂上銜紅寶石,帶用金鑲圓版四片,嵌紅寶石四。

順治九年(1652) 更定, 冠頂嵌東珠四,帶用金嵌方玉版,各嵌紅寶石一。補服繡麒麟,余與鎮國公服制同。乾隆朝增改服制定:其朝冠頂鏤花金座,中飾東珠一,上銜紅寶石。吉服冠頂用珊瑚。補服前後繡麒麟。余皆視武職一品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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