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衛生局

鎮原縣衛生局成立於1972年7月23日,為正科級財政全額供給行政單位。縣衛生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2015年5月,按照國家機構調整要求,鎮原縣人口和計畫行生育局合併,成立鎮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 所在地:鎮原縣
  • 成立時間:1972年723日
  • 性質:政府服務部門
  • 書 記:苟曉峰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監督實施衛生法規、規章、衛生標準、技術規範。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社會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服務標準,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加強衛生行政管理。
2、實施對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機構的管理與指導,依法監督管理轄區內的食品衛生、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化妝品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負責與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嚴格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方案,控制烈性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組織對各類傳染病、地方病和危害職工健康職業病的監測與綜合防治。監督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技術的實施。
3、管理醫療機構,規範醫療市場,實施對各類醫療及采供血機構的管理與指導,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和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審核發放醫療執業許可證,負責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事件、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4、制定全縣衛生人才和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人才梯隊、學科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認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組織醫藥衛生科技攻關和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組織實施繼續醫學教育,指導和協調醫療衛生學術團體的工作。促進醫藥衛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全縣醫療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開展普法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5、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發展傳統醫藥事業,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6、負責衛生財務、會計、基建、裝備、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標準。
7、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8、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領導下,擬定全縣愛國衛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城鄉社區公共衛生管理,組織開展民眾性的公共衛生監督活動,普及宣傳衛生知識;規劃、協調、督促農村改水改廁、除害防病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辦理人大、政協的提案、建議和意見。

內設機構

縣衛生局內設人秘股、醫政股、預防保健股、法制監督股、規劃財務股五個股室。縣衛生局現有編制13名,其中行政編制12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名。在行政編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支書記1名,紀檢組長1名,工作人員7名。現實有工作人員13名,其中局長1名,總支書記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主任科員2名,一般工作人員5名(含駕駛員1名)。縣衛生局掛靠機構為縣地方病防治協調小組辦公室。下屬機構為鎮原縣第一人民醫院、鎮原縣第二人民醫院、鎮原縣中醫醫院、鎮原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鎮原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鎮原縣愛衛辦、鎮原縣婦幼站、鎮原縣合管局、鎮原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原縣屯字中心衛生院、鎮原縣平泉中心衛生院、鎮原縣開邊中心衛生院、鎮原縣三岔中心衛生院、鎮原縣上肖鄉衛生院、鎮原縣南川鄉衛生院、鎮原縣新城鄉衛生院、鎮原縣中原鄉衛生院、鎮原縣郭原鄉衛生院、鎮原縣武溝鄉衛生院、鎮原縣廟渠鄉衛生院、鎮原縣馬渠鄉衛生院、鎮原縣殷家城鄉衛生院、鎮原縣新集鄉衛生院、鎮原縣方山鄉衛生院、鎮原縣太平鎮衛生院、鎮原縣臨涇鄉衛生院等26所醫療衛生單位。

領導班子

書 記:苟曉峰
局 長:何永宏
聯繫地址:鎮原縣城中文化廣場東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