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盟能源局

錫林郭勒盟能源局

錫林郭勒盟能源局,是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錫林郭勒盟能源局
  • 辦公地址:錫林浩特市錫林華潤大廈6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提出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和計畫。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組織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開展全盟能源對外合作和開發利用工作。
  (二)負責全盟能源生產、運行和管理,規範維護能源市場秩序。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環保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等建議。
  (三)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
  (四)承擔全盟能源和煤制燃料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產業政策。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審核轉報全盟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牧區能源發展工作。統籌全盟煤礦火區、採空區、沉陷區等災害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監測分析全盟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依法開展全盟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執行和電力技術套用情況。
  (六)負責全盟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協調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七)組織推進全盟能源重大裝備技術研發及相關重大科研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套用。
  (八)負責全盟煤礦、電力運行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煤礦安全基礎建設,負責煤礦安全培訓工作。配合協調全盟煤礦、電力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等工作。
  (九)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與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職責分工。盟能源局是能源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盟能源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能源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擬訂能源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能源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政務、事務、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落實工作。承擔日常文電辦理、會議籌備組織、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目標考核、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綜合科。研究提出全盟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盟能源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措施。組織推進能源對外開放和農村牧區能源發展工作。負責研究能源金融發展、多種能源綜合利用戰略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能源重大事項的跟蹤、調度和落實。負責全盟能源統計調度、預測預警、形勢分析、信息發布等工作。統籌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新聞宣傳、綜合文稿起草、信息、督查督辦等工作。
  (三)電力科。擬訂全盟電力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盟電力行業管理。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全盟火電、電網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的核准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全盟電力體制改革等工作,維護電力市場秩序。監測分析電力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提出調整電價建議。指導全盟能源行業節能工作。
  (四)煤炭開發保護科。組織擬訂全盟煤炭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全盟煤礦、洗煤廠、煤層氣、煤制燃料行業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承擔瓦斯抽采利用、綠色充填開採等項目的驗收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開展露天煤礦邊邦煤回收工作。承擔煤礦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指導全盟煤炭行業科技創新及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的推廣套用。
  (五)煤炭運行科。負責全盟煤礦建設和生產秩序監管工作。負責全盟煤炭產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協調解決煤炭供應中的問題。負責全盟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監測,承擔煤炭行業統計分析、運行監測預警等工作。指導和建設能源大數據。
  (六)新能源和科技裝備科。承擔全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氣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全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氣等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的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承擔石油、天然氣開發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產需平衡銜接工作。
  (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全盟煤礦、電力運行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工作。擬訂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旗縣市(區)煤礦、電力運行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監管部門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指導和監督全盟煤礦瓦斯等重大災害防治、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安全基礎建設。負責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和考核發證工作。配合協調全盟煤礦、電力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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