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是錦州市的行政機構,負責核發相應的企業營業執照,依法查處取締無須取得許可證等。

2018年11月27日,錦州市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職能:個體登記
  • 工作職責:核發相應的企業營業執照。
  • 負責:依法查處取締無須取得許可證
機構改革,職能,工作職責,政策法規,

機構改革

2018年11月27日,錦州市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價格壟斷執法職責,市商務局的反壟斷相關職責、市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職能

  1. 個體登記
    2.企業登記
    3.契約管理
    4.商標管理
    5.廣告管理
    6.市場管理
    7.動產抵押
    8.年檢制度

工作職責

1.依法對企業登記註冊中涉及安全生產有關審批前置要件的,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相應的企業營業執照。
2.對各級人民政府依法關閉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吊銷營業執照。
3.負責依法查處取締無須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准檔案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取締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取締已經辦理註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取締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處理的無照經營行為。
4.指導監督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配合有關安全監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有關部門撤銷許可的企業,依法督促其辦理變更經營範圍或註銷登記;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未經安全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

政策法規

《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關於廢止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的通知》
《動產抵押登記辦法》
《關於廢止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章的決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聽證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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