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屏文書

錦屏文書

“錦屏文書”是指以貴州省錦屏縣為中心的清水江中下游地區苗、侗族人民長期從事以農林生產為主的社會實踐活動及其生存、發展的社會關係歷史面貌的原始記錄。是傳承民族歷史文化的璀璨篇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錦屏文書
  • 概念:單獨反映林業生產方面的原始記載
  • 起源地:侗、苗族聚居的邊遠縣份
  • 朝代:明
  • 特點:完整性、系統性和連續性、鮮明的主題內容、典型地域意義和突出的民族性、稀有性
概念及起源,概念,起源,發展情況,特性,特點,意義和價值,搶救與保護,開展全面普查,摸清家底,齊頭並進,加大徵集力度,精心整理,彙編成冊,便於利用,建立特藏庫、館,專門保護錦屏文書,

概念及起源

概念

錦屏林業契約,是指以貴州省錦屏縣為中心的清水江中下游地區苗、侗族人民從事林業生產所產生的各種歷史記錄。是“錦屏文書”中單獨反映林業生產方面的原始記載。
“錦屏文書”是以錦屏林業契約為主要內容、主要特色的反映當地林業與苗、侗族人民生存、發展等社會關係的原始記載,是這一地區當時地方經濟、社會生活的縮影。以前通稱錦屏林業契約,其徵集的範圍也僅以反映林業生產方面的契約文書為主要內容,2006年下半年後,按照致公黨貴州省委就契約文書議題形成的向貴州省政協九屆三次會議提交的《關於搶救“錦屏文書”的建議》,以新的“錦屏文書”概念取代原先“錦屏林業契約文書”的概念,把錦屏周邊清水江中下游地區的三穗、劍河、天柱、黎平四縣統一納入“錦屏文書”的搶救保護範圍,從此改稱“錦屏文書”。
“錦屏文書”概念明確後,錦屏縣遂將“錦屏文書”徵集範圍擴大至民國以前所有民間能反映當地社會歷史面貌的原始記錄,從而大大豐富了“錦屏文書”的種類和內容。“錦屏文書”的種類多,內容豐富。從載體形式上分有石(碑)、獸骨、竹木、布、紙等;從功用來分有生活、生產與經營記錄等;從記錄的形式上分有文字、音像與實物等;從具體內容上分則更是豐富多彩,有山林、田、地、房屋、宅基地、水塘、菜園權屬買賣契;山林、田、地、房屋、宅基地、水塘、菜園等家產析分及傳承記錄契;合夥造林、佃山造林、山林管護、山林經營契;山林土地權屬糾紛訴訟、調解裁決文書;山林土地買賣以及家庭收支登記簿冊;生態環境保護契;鄉村民俗文化記錄;官府檔案;村規民約;家乘族譜;古籍等。
據調查統計,上述“錦屏文書”總數達30餘萬件,加上其他各種各樣的碑銘、古歌、傳說、文藝(學)作品以及反映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經濟特色的生產生活用具、民族服飾、房屋裝飾構件、民間工藝品等實物原始記錄,總數可高達40餘萬件,其中錦屏縣就保存有10餘萬件。這些真實反映當地及周邊區域社會生活和歷史面貌的珍貴歷史記錄,數量龐大,內容豐富,是反映明、清時期苗、侗地區政治經濟文化方面最真實的實物史料,具有極為重要的歷史研究價值,已列入國家重點檔案範圍進行搶救和保護。

起源

錦屏縣是我國侗、苗族聚居的邊遠縣份,土地肥沃,氣候溫和,雨量充沛,非常適合林木生長,是我國南方著名的傳統人工林區,錦屏人工造林已有500多年的歷史,這在中國堪稱獨特,在世界上也不多見。早在明代中期,錦屏清水江、亮江流域苗、侗族人民即已習慣了山田互補、林糧間作的生產方式。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派官軍進剿錦屏婆洞林寬起義,溯沅江而上進入錦屏。從此,錦屏盛產優質杉木的信息傳至江南、華東。明、清時期朝廷到錦屏廣徵“皇木”,帶動了“民間木商”大量湧入錦屏,“皇木”、“民木”貿易興起、繁榮起來。拉動、刺激人工造林業的興起並日益繁榮興旺。吸引本地大量的侗、苗族人民和來自江南、華東等地的漢族人民在錦屏從事木材貿易和人工造林、管林工作。到了清代雍正、乾隆時期,木材貿易十分繁榮,人工造林技術也已相當成熟,木材貿易、人工造林已成了錦屏地區人民賴以生存、社會賴以發展的強大支柱產業。相應地,產生了大量的山場、林木、田土、房屋等買賣、租佃、典當的契約、字據、簿冊,官府文告,家譜,碑刻,以及反映錦屏縣政治、經濟、文化、民俗、婚俗、宗教等歷史發展情況的有價值材料和民間文學(藝)作品、民間故事、古歌、傳說記錄和反映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經濟特色的生產生活用具、民族服飾、房屋裝飾構件、民間工藝品等實物。
2000年 10月,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系張應強副教授到錦屏縣進行社會調查,在錦屏縣檔案館查閱到大量的林業契約檔案,開始對錦屏林業契約檔案產生了濃厚興趣,隨後促成錦屏縣檔案局與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合作收集研究錦屏民間林業契約。從此開了規模搶救林業契約檔案的先河。
2006年,貴州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長為組長,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檔案局局長為副組長,省發改委、省文化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省公安廳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省錦屏文書搶救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檔案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錦屏文書”的發現以及近年來的大力徵集與搶救保護,使錦屏成為繼安徽“徽州文書”之後又一個被中外專家、學者關注的“文書之鄉”,這項工作已受到省、州領導和國內外專家、學者的重視和關注。

發展情況

1959年 2月錦屏縣檔案館成立之後,於1960年 4月22至25日,組織少數民族檔案徵集工作小組到亮江流域的敦寨和清水江流域的九寨、啟蒙等公社進行民間契約檔案調查摸底和徵集,在清水江流域的平敖、文斗和瑤伯等生產大隊開大會動員民眾捐贈契約文書到縣檔案館保存,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大規模徵集契約檔案。
1960年 8月,貴州省民族研究所楊有賡等人到錦屏縣開展民族民間文化調查時,在縣檔案館及有關人員的大力協助和推介下,到平敖、文斗兩個生產大隊開始進行契約文書調查研究工作。進入20世紀 80年代以後,楊有賡教授先後多次帶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國立亞非語言研究所唐立、武內房司等學者到錦屏縣進行考察研究,曾經徵集、借走近3000份契約文書原件至日本,他們 3人利用這些契約文書主編《貴州苗族林業契約文書彙編》3卷,由東京外國語大學出版發行。第一卷於2001年3月31日出版,收錄1736至1950年山林賣契契約283份;第二卷於2002年 3月29日出版,收錄1736至1950年契約574份,其中:山林租佃契約264份,田契55份,分山、分林、分銀契約 90份,村規民約、房屋宅基地、糾紛調解、菜園、池塘等契約 45份,民國契約 20份,兩卷共收錄857份;第三卷已於2003年出版,但在縣檔案館沒有見到新書。
1981年錦屏縣檔案局成立後,從體制上、組織上加強了對“錦屏文書”的徵集、保護工作。1984年,縣檔案局組織開展了全縣第二次大規模徵集契約和家譜、族譜等民間檔案資料活動,在瑤伯、文斗兩村徵集到乾隆二十八年至宣統三年的清代契約 280份。如河口鄉文斗村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姜鳳宇與姜遠福的“立斷賣杉木山場”契約、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姜興周等人與龍文魁等人的“立佃種山場”契約等。
2000年 10月,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系張應強副教授來到錦屏縣進行社會調查,在錦屏縣檔案館查閱到大量的林業契約檔案,隨後到一些鄉村進行考察,開始對錦屏林業契約檔案產生了濃厚興趣。2001年 4月,在張應強副教授和時任錦屏縣檔案館館長王宗勛的促成下,縣檔案局與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合作收集研究錦屏民間林業契約。從此開了縣外非檔案部門出資徵集、整理、研究、出版契約檔案的先河。
2007年,由中山大學人類社會學研究中心結集編著成《清水江文書·第一輯》,由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該書分13冊,共收集近5200件文書,貴州清水江地區保存了大量的地方文書,內容涉及林業生產、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是研究中國民間社會,特別是西南林業發展不可多得的資料。2009年5月《清水江文書·第二輯》已由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該書分10冊,具體收錄情況不詳。

特性

特點

①錦屏文書具有突出的完整性、系統性和連續性。從收集來的錦屏文書中可以看出,只要是保存有上百份文書的戶,其中的文書大都具有非常好的完整性、系統性和連續性,能清晰連續地反映該戶歷史狀況。
②錦屏文書具有鮮明的主題內容,其中以反映林生產關係為主要內容。
③錦屏文書具有典型地域意義和突出的民族性。
④錦屏文書具有突出的稀有性。英國牛津大學世界著名歷史學家柯大衛先生考察錦屏文書中的契約時評價道:“錦屏契約非常珍貴,像這樣大量、系統地反映一個地方民族、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契約在世界上也不是多見”。

意義和價值

①錦屏文書的成功挖掘、保護,填補了中國經濟發展史上兩項空白:一是少數民族地區缺少封建契約文書的空白。二是中國經濟發展史上缺少反映林業生產關係的歷史文獻的空白。
②錦屏文書的成功挖掘、保護,填補了15世紀來,侗、苗族人民與漢族人民經濟交往中缺少文字記載和法律史的空白。
③錦屏文書的成功挖掘、保護,對於研究錦屏從古到今為什麼林業是永不衰敗的產業有著極為重要意義和價值。
④錦屏文書記載了400多年來侗、苗族人民與漢族人民的木材貿易,對研究民族商貿有極高的借鑑價值。
⑤錦屏文書體現了侗、苗族人民早已具有運用“契約”保護自己經濟利益的意識,對研究民族經濟法學有極高的借鑑價值。
⑥錦屏文書反映了明王朝以來封建社會林業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形成與變遷,對當今林業產權制度改革、人工造林、森林管護、木材貿易形式、林業發展、生態立州、立縣等具有重要的參考借鑑價值。對研究林學、農學、民族學、民族法學、社會學、經濟學、人類學、檔案學、生態環境學等具有較高的學術參考價值。對研究民族區域自治維護少數民族社會穩定有重要參考價值。
⑦錦屏文書的大量徵集、保護、開發與研究利用,以及錦屏文書文化大品牌的創建,對提高錦屏知名度,對促進旅遊業發展和提升旅遊品位有著不可估量的價值。

搶救與保護

2006年,貴州省人民政府成立錦屏文書搶救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後,黔東南州和錦屏縣相應成立了錦屏文書搶救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機構的成立,為將錦屏文書搶救保護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創造了良好條件,為錦屏文書的健康發展提供了組織上的保證。

開展全面普查,摸清家底

為了徹底了解“錦屏文書”的保有情況,摸清家底,便於下一步有目的、有計畫地開展搶救保護工作,錦屏文書領導小組安排進行全面的“錦屏文書”普查,普查對象包括民間散存的明清以來形成的山場、林木、田土、房屋等買賣、租佃、典當的契約、字據、簿冊,官府文告,家譜,碑刻,反映錦屏縣政治、經濟、文化、民俗、婚俗、宗教等歷史發展情況的有價值的文字材料和民間文學(藝)作品以及民間故事、古歌、傳說記錄,當地著名歷史人物傳記、家書,也包括舊時有特色的生產生活用具、民族服飾、房屋構件及其裝飾、民間工藝品等實物。
通過開展“錦屏文書”普查工作,調查出錦屏縣民間散存的“錦屏文書”有10萬件以上。

齊頭並進,加大徵集力度

2008年以前,錦屏縣“錦屏文書”的徵集完全以縣檔案局為主,由檔案局工作人員進村入戶動員徵集,2009年後,徵集工作以各鄉鎮為主,縣檔案局綜合協調、督促各鄉鎮開展工作。在徵集工作中,採取多方式開展工作:一是由各鄉鎮組織宣傳和徵集,做好民眾思想工作,縣檔案局和鄉鎮共同派人入戶接收進館保管。二是在平時工作中縣檔案局工作人員通過熟人朋友等各種途徑了解到民眾家中保存有錦屏文書後,直接進村入戶開展徵集。三是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鼓勵民眾自覺到檔案館捐交。通過這樣多方式的徵集,從而加快了徵集的進度。截止2009年底,錦屏縣共徵集到“錦屏文書”近3萬件。

精心整理,彙編成冊,便於利用

在徵集時,往往徵集到的錦屏文書原件因年代久遠而破損、蟲蛀、霉變,必須經修整、裱糊後才能進行編目、複印彙編成冊。為了能更好地完成裱糊、整理、編目等內業任務,錦屏縣檔案局聘請專業人員,從事修整、裱糊以及整理編目工作,從而大大加快了整理編目以及彙編成冊的進度,為開發利用工作提供便利。

建立特藏庫、館,專門保護錦屏文書

為了確保進館“錦屏文書”的安全保管與展出利用,設立專門的保管館庫和展廳是必須的,2006年,錦屏縣檔案局在原有庫房上加層擴建專門庫房,專門保管“錦屏文書”。2008年6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財政部聯合下達“錦屏文書”特藏館建設項目投資計畫1,782萬元,建設規模為5,400平方米。並確定將“錦屏文書”特藏館建設項目安排在錦屏縣修建。
總之,通過以上方面的搶救與保護,從而使“錦屏文書”這一文化大品牌得到發揚與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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