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錢衛強,浙江省紹興市袍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辦案中隊前中隊長。
人物事件
2013年曾因在執法中被車撞傷昏迷,被《紹興晚報》譽為“紹興最美交警”。因經常參加省市射擊比賽,2013年底,他從一深圳水客處仿真槍練手,2014年8月紹興市海關緝私局找上他,經調查,發現其所持有的“槍枝”不屬於走私武器彈藥,便於2015年4月將此案件移交給紹興市公安局。
從錢衛強被移交到紹興市公安局到現在,只做了一次“詢問筆錄”而非“訊問筆錄”,且從此沒了下文。為了不給警隊帶來影響,2015年9月15日,錢衛強提交了辭職報告。
“現行的槍枝認定標準不合理”錢衛強認為,“現行的槍枝鑑定標準從來沒有在媒體上宣傳過,我敢斷言,一半以上的警察都不知道槍枝認定標準是多少。”
2016年12月27日,在天津大悲院碼頭擺射擊攤的天津老太趙春華,因非法持有6隻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一審被河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