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文湘(1924~1949),原名王大建、王大鑒,嵊州市長樂鎮二村人。1947年初,參加中國共產黨外圍組織,同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積極從事解放上海的地下革命活動。1949年5月13日不幸被捕,5月20日被殺害於上海閘北宋公園,時年25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錢文湘
- 出生日期:1924年
- 逝世日期:1949年5月20日
- 原名:王大建、王大鑒
人物生平,一,二,三,紀念緬懷,
人物生平
一
王大建15歲喪父,自幼靠母親經營小本生意為生,家境清貧,在親友的資助下,讀過師範。他愛好書法,喜歡繪畫鐫刻,寫得一手好字,為人富有正義感,曾在國民黨嵊縣縣政府及自衛大隊當過文書,因對反動政府不滿而被解僱。不久,王大建去浙東抗日根據地投奔哥哥王大芬(烈士,1945年在餘姚縣梁弄犧牲,時為新四軍浙東遊擊縱隊第5支隊教導大隊排長)未果。為了逃避抽壯丁,1946年8月王大建用母親的姓,改名錢文湘,考進上海警察局警察訓練所當警員。在蓬萊分局(南市區)實習時,正值蔣介石蓄意擴大內戰,鎮壓民主運動,大力實行警察特務化之際,全市逐步建立警管區制,準備淘汰老警察,引起警員的反對。
錢文湘嚮往光明,追求進步,在我地下黨員費清軒的介紹下,參加了黨領導的外圍組織,並積極投入地下黨發起的保護職業運動,與反動當局進行不懈的鬥爭。在歷次維護警員利益的鬥爭中,錢文湘都起了核心作用。經過多次考驗,1947年8月,由費清軒介紹,錢文湘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從此,他更加自覺地投入鬥爭。
錢文湘深知在敵人內部的警察系統中從事秘密工作的風險和挑戰。1948年10月,他在寫給哥哥王大煊的信中說:“現在國內形勢很好,但從上海來講,很是緊張,宣鐵吾調走了,毛森調任警備司令,這對我開展工作,很是不利……如果我沒有家信時,母親的生活要靠你照顧了。”言淺意深,他早已作好為革命犧牲的準備了。
為籌集革命活動經費,他把用微薄的薪金買的兩匹白布交給組織,表現了對黨、對人民解放事業的無限忠誠。有一次,他從楊樹浦分局機智地巧取了一支馬牌手槍,上交給組織。他說:“多一支槍就多一分力量,必要時可以同敵人作殊死搏鬥。”
二
1949年初,我解放大軍節節勝利,敵人為了維持其反動統治,在政治上不擇手段地開展反共宣傳,宣稱天津解放時共產黨把警察集中在廣場上用機槍掃射。錢文湘義正辭嚴地予以駁斥:“這種慘無人道的事,只有他們(指反動當局)才幹得出來。”平時,他經常利用值勤的機會,在警察和周圍民眾中秘密傳播革命思想,從而贏得青年警員的愛戴,不少警員在他的教育下,參加了我黨領導的革命外圍組織“互保立功會”。
國民黨潰逃前夕,毛森親自出馬,分批分片對他們認為不可靠的警員進行訓話,威脅、利誘我地下黨員和進步警員,更加瘋狂地鎮壓革命力量。錢文湘根據支部布置,迅速把敵人的陰謀告知他所聯繫的黨員和外圍同志,並開展革命氣節教育,說“國民黨的日子不長了!”要求大家提高警惕,隨時“留神”“當心”,防止敵人狗急跳牆,搞暗殺和抓人。在嚴重的白色恐怖時期,他還無所畏懼地鼓勵同志們:“共產黨是抓不完、殺不盡的。”
1949年4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布了公告——《約法八章》,中共上海地下黨“警委”書記邵健、副書記劉峰從解放區邯鄲電台收聽到這一訊息後,經過3個夜晚的反覆核對、記錄,把內容全部抄錄了下來。“警委”同志一致認為,如果把《約法八章》印成傳單,寄給國民黨警察局的警官並附上一封警告信,對打擊特務與反動警官的囂張氣焰,爭取大部分人轉變徘徊猶豫立場,安心等待我方的接管,一定會起到巨大的作用。於是,經中共上海市委書記張承宗同意,“警委”同志立即趕印了2000多份《約法八章》和警告信,通知各分局的地下黨支部投寄到各分局的警官家裡。
錢文湘接到任務後,立即全力以赴投入這一工作。為了保證投寄對象的正確無誤,他和同志們冒著生命危險,想方設法從戒備森嚴的檔案室保險柜中拿到了警官花名冊,然後在三天時間內把所有信件分散投寄到各區的郵筒。
三
1949年5月,“十里洋場”的大街小巷,不時傳出“飛行堡壘”(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的特種鎮暴隊,擁有美式槍械裝備,裝甲防彈車,主要用於鎮壓城市暴動以及逮捕進步人士)發出的恐怖呼嘯聲。此刻,福州路185號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大院北部5樓的一間辦公室內,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長、特務頭子毛森如一頭困獸,臉色鐵青地不停走動,嘴角劇烈地抽動。他怎么也不敢相信,在這樣的非常時期,竟然會在自己眼皮底下發生“警告信事件”。警告信上說:你要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布的《約法八章》各按職守,保護好機關物資檔案,立功自贖,聽候接管處理,如繼續破壞搗亂,為非作歹,定不寬貸……作為一個特務頭子,他實在弄不明白,是誰有這等“魔法”竟能將2000多份《約法八章》及《警告信》,神秘地投送到手下2000多名骨幹警官家中,使得這些原本在自己面前一貫宣誓“效忠黨國”的警官,個個驚恐萬狀,惶惶不可終日。想到這一切,毛森氣急敗壞地大聲吩咐隨從立即備車,他要親自出馬到各個分局召集警員訓話,並坐鎮偵查“警告信事件”。
1949年5月14日,天邊剛露出一絲曙色,錢文湘家便響起了一陣劇烈的敲門聲,錢妻打開門一看,是兩個陌生人。只見他們兇悍地叫囂:“我們是總局的,錢文湘已經被捕了,你聽著,現在我們奉命對你家進行搜查,你馬上去找幾件衣服出來,要把他身上的制服換下來。”話音未落,立即闖進屋內翻箱倒櫃。
原來,我黨“華中工委”派駐上海從事秘密工作的地下組織“華中聯絡站”被叛徒出賣告密了,包括錢文湘在內的一大批地下黨員的身份暴露,“華中聯絡站”負責人徐海峰、鄒錫瑾以及地下黨員方乾卿、方雲卿等7人當即被捕。5月13日傍晚,警察局刑二科科長甘覺根據毛森的指令,又布置楊樹浦分局局長王渭周和便衣特務對錢文湘進行密捕。
當天晚上,錢文湘一如往常到眉州路派出所上班。晚上10時左右,他回到樓上宿舍,躺在床上翻閱報紙後剛準備休息。突然聽到樓下一片喧嚷聲,便想下樓察看,五六個身著便衣的陌生人卻已衝到樓上,不由分說地擁上前來將他雙手反拷往樓下押。在派出所院內,只見局長王渭周雙手叉腰站在那裡,氣急敗壞喝道:“錢文湘,你這個吃裡扒外的東西,把他身上的制服給我剝了!”錢文湘頓時什麼都明白了。只見他沉著地囑託一位同伴將宿舍里自己的一雙長筒套鞋和一件雨衣轉交給妻子後,毅然走向路邊的吉普車。
在警察局刑二科,科長甘覺立即審訊錢文湘,妄圖從他身上進一步打開缺口,將偽警察局內我地下黨組織一網打盡。他們輪番使用灌辣椒水、坐老虎凳、電烙、拔指甲等慘無人道的酷刑,像野狼般一遍又一遍地嚎叫著:“說,快說,警告信事件誰是主謀?局裡的內部情報又是誰通出去的?”錢文湘被他們折磨得遍體鱗傷,從昏迷中醒來後,堅強不屈地說道:“你們要問我的同黨嗎?告訴你們,普天下的老百姓都是我的同黨。”
長夜已盡,黎明將至。國民黨特務對錢文湘整日連夜地摧殘了一個星期後,仍然一無所獲。眼看解放軍的先頭部隊已兵臨城下,5月20日,黔驢技窮的毛森親自下達“處決令”,將錢文湘蒙住雙眼、塞住嘴巴後,五花大綁地押上警車,秘密槍殺於閘北宋公園。錢文湘以鮮血和生命實踐了他“願為中國人民的解放,為共產主義在中國的實現而犧牲一切”的莊嚴誓言。
紀念緬懷
1949年8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長李士英、副局長揚帆親自給錢文湘的家鄉政府寄發了“錢文湘同志為革命犧牲證明書”。
1950年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長陳毅、副市長潘漢年、盛丕華以00214號文批准錢文湘同志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