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鼓縣農業農村局

銅鼓縣農業農村局

銅鼓縣農業農村局是銅鼓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鼓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9〕9號)《中共銅鼓縣委辦公室、銅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鼓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銅辦發〔2019〕5號)精神,縣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鼓縣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of Tonggu County
  • 辦公地址:銅鼓縣行政服務中心10樓農業農村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局長:詹輝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為涉農有關政策制定提供意見;嚴格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耕地使用權流轉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和發展。
(四)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負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評定和申報工作;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全縣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協調“菜籃子”工作,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實施;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農業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縣動植物防疫檢疫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
設;指導全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負責農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牽頭負責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統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指導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縣農產品環境管理,牽頭管理全縣外來物種。
(十三)統籌推進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監督指導全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業機
械、漁政漁港和農藥使用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系統開放性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國內交流合作;組織開發農產品國際國內市場。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全縣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建立全縣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考核機制,推動銅鼓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
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全縣行業內交又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
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銅鼓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組
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銅鼓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農業農村領域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
3.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田
整治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高標準農田上圖以及農田整治項目新增耕地認定及相應的指標使用調劑工作,不再承擔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
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本系統內的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提出全縣鄉村振興戰略、現代農業發展等相關政策建議,參與制定農業農村發展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行業綜合性的政策研究,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承擔政策性檔案和部分綜合性報告的起草工作,並對有關部門起草的法律、法規中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條款提出修改意見;監督管理行業執法工作並指導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行業政策法規的諮詢、宣傳和培訓,負責農業農村行政執法中的聽證及行政複議工作。
負責本單位的財務計畫,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和監督本單位的財務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維護局經濟利益,
加強財務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的落實;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範,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數據準確;協調開放型農業、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承擔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
作、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二)鄉村產業發展股(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
組織協調全縣鄉村產業發展,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起草促進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指導開展全縣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全縣系統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組織實施種植業、農作物種業、農藥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種植業發展和農作物種業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農作物種業、管理體系建設,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農藥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肥料有關監督,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作物種子南繁管理工作;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指導種植業實用人才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
開展農村社會事業重大問題研究,參與編制相關規劃;統籌協調指導新農村建設與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制定新農村建設與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意見和有關措施,督查各地新農村建設與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度,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與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檢查驗收和目標責任制的考核。
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組織對農民收入和農民負擔的調查、監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擬訂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三)農田建設股(畜牧水產股、農機管理股)
負責農田建設項目申報及實施;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擬訂畜牧水產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水產經濟體制改革、畜牧水產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流通;組織、指導畜牧水產種苗生產管理和畜牧水產病害防控體系建設;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畜牧水產資源;為畜牧水產發展提供管理保障,主要從事畜牧水產技術推廣、畜牧水產業資源保護、畜牧水產業執法監督、畜牧水產質量監督、奮牧水產標準化管理、畜牧水產業項目管理、畜牧水產業許可管理、畜牧獸醫器械產品登記、畜禽品種登記。
擬訂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的政策、規劃、計畫及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生產機械裝備的技術要求和發展要求,引導農民使用新型農機產品;擬訂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依法組織實施農業機械試驗鑑定工作;依法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業機械安全監理、農機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
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秘書股。
負責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三農”重大問題的調研、政策研究,協調督促落實銅鼓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

行政編制

銅鼓縣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6名。
銅鼓縣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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