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鼓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銅鼓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鼓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9]9號)、《中共銅鼓縣委辦公室、銅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鼓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銅辦發[2019]5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銅鼓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銅鼓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縣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鼓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銅鼓縣永寧鎮城南西路新開小區對面
  • 局長:趙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和中醫藥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
(二)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責任;指導協調全縣衛生健康行業黨的建設工作,統籌推進全縣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計生服務機構、民營醫療機構等黨的建設工作;建立公立醫院黨建目標責任制和黨建工作質量評價考核制度。
(三)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改革,落實管辦分離,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衛生健康公共服務多元化服務體系,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執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制定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以及上級有關基本藥物採購、派送和使用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推進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標準。
(七)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擔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八)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十)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制定全縣中醫藥醫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中醫藥養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縣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重大中醫藥產業項目實施和技術開發。
(十二)負責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銅鼓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艱苦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街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銅鼓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督管理。銅鼓生態環境局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和對全縣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核算中心)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鄉鎮衛生院財務核算和管理工作;擬訂職責範圍內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並組織實施,落實衛生項目建設協調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建議,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
(二)醫療管理股(中醫藥發展辦公室)
組織監督、指導和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有關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指導並推進全縣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擬訂農村衛生保健管理與評估,擬訂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擬訂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監督管理,負責全縣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制訂全縣中醫藥養生保健等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投訂中醫藥健康旅遊、健康養老發展規劃、政策及相關標準;參與擬訂全縣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重大中醫藥產業項目實施和技術開發;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古籍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
(三)疾病預防與綜合監督股(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起草全縣衛生健康的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四)婦幼老齡健康與家庭發展股(人口監測中心)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貫徹實施計畫生育政策和法規;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健康銅鼓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0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職數8名。

其他事項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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