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縣審計局

銅陵縣審計局是根據銅陵縣委銅發[1984]014號檔案規定,於 1984年4月7日正式設立的主管全縣審計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縣審計局
  • 地址:安徽省銅陵縣人民北路32號
  • 局長:方旺德
  • 副局長:張啟平
單位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概況

為履行職責,審計局設定了下列機構:辦公室、財政金融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社會保障審計股、投資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局;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銅陵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心。現有職工23人,平均年齡在42歲。機關職工本科和大專學歷分別占職工總數的48%和35%,其中註冊會計師5人,中級職稱10人,是一支朝氣蓬勃的高素質審計隊伍。
局領導班子成員:
局黨組書記、局 長:方旺德
副 局 長:賀志毅、張啟平、佘海霞
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李建華

主要職責

(一)執行國家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參與研究擬訂審計、財經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在縣長領導下,負責全縣審計工作。
(二)向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工作、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縣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的財政決算。
4、地方國有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5、縣政府各部門管理以及受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徵收管理、使用情況。
6、縣政府及上級政府安排的重點建設項目和公益性項目的財務收支、竣工決算和投資效益情況。
7、組織開展對全縣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8、組織開展對縣域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10、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11、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實施的審計。
(四)向縣政府提交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承辦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及交辦項目的審計。
(七)根據中辦、國辦的有關規定,具體承辦縣本級直屬單位、鄉鎮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縣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八)辦理經濟大要案移送和審計查證,配合、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經濟案件。
(九)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監督與培訓;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十)根據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規定,負責審計信息上報、公布及審計公告,為領導機關經濟決策提供依據。
(十一) 承擔局機關審計隊伍建設和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報告、檔案以及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和管理局機關文電、機要、信訪、檔案、財務、後勤服務及國有資產管理等事務;負責黨組中心組學習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圖書資料及計算機的管理運用工作;組織對業務檔案和審計信息管理的指導考核;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和文明創建工作;協助做好機關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負責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及年度審計項目計畫,覆核、審理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及相關審計業務文書;負責審計公告、統計和法律應訴工作;督促執行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和跟蹤審計監督工作。
負責全縣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監督;對社會中介機構的業務質量進行監督。開展內審業務諮詢、培訓和交流活動;負責承辦人事、工資福利和局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負責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評,組織審計教育培訓;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編制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工作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非稅收入的管理情況;縣地稅系統稅收征管;負責審計鄉鎮人民政府財政決算;負責審計縣財政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開展對全縣地稅系統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對在縣域範圍內國有(地方)金融機構及非國有金融機構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審計監督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注意發現經濟案件線索並協助紀檢、法務部門對大要案的審計查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與縣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黨政群機關、社會團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有關部門的財政決算審簽。負責農林水利、資源環保等各類專項基(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開展對縣域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注意發現經濟案件線索並協助紀檢、法務部門對大要案的審計查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社會保障審計股
負責審計全縣社會保險、醫療衛生、救災扶貧、社會捐贈等基 (資)金的審計;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或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企業以及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損益情況的審計監督;注意發現經濟案件線索並協助紀檢法務部門對大要案的審計查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投資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建設管理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組織監督對縣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審計,根據授權,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銀行)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注意發現經濟案件線索並協助紀檢、法務部門對大要案的審計查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經濟責任審計局
負責縣屬黨政群機關的領導幹部和縣屬事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鄉鎮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注意發現經濟案件線索並協助紀檢、法務部門對大要案的審計查證工作;負責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經濟責任審計規劃、計畫、統計及制度的擬訂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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