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郊區司法局

銅陵市郊區司法局

銅陵市郊區司法局是銅陵市郊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銅陵市郊區銅都大道南段869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郊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銅陵市郊區銅都大道南段8699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部門:銅陵市郊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編制銅陵市郊區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承擔政府法制職責。
(二)負責統籌謀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三)制訂全區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辦、各部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
(四)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五)指導管理基層司法所和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管理全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七)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處罰、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
(八)負責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幹部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業務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
(十)負責對全區司法行政隊伍的黨紀、政紀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對違紀、違規黨員幹部的查處。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專款使用,指導、協調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二)承擔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任務。

現任領導

汪 勇:銅陵市郊區司法局局長
胡雪利:銅陵市郊區司法局副局長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銅陵市郊區新一輪機構改革方案,郊區司法局未設定內設機構。

派出機構

銅陵市郊區司法局設定九個派出機構:灰河鄉司法所、大通鎮司法所、老洲鎮司法所、陳瑤湖鎮司法所、周潭鎮司法所、銅山鎮司法所、安銅辦司法所、橋南辦司法所、普濟圩司法所(未成立)。
根據區司法局的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具體承擔所轄區域的司法行政工作。

人員編制

銅陵市郊區司法局(司法所)政法專項編制2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司法所所長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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