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陵市固定資產投資及861行動計畫年度目標考核獎》是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8年4月16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陵市固定資產投資及"861"行動計畫年度目標考核獎
- 發布單位: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教育科技
2008-4-16
法規內容
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陵市固定資產投資及“861”行動計畫年度目標考核獎勵實施細則補充意見的通知銅政辦〔2008〕32號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銅陵市固定資產投資及“861”行動計畫年度目標考核獎勵實施細則補充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二○○八年四月十六日《銅陵市固定資產投資及“861”行動計畫年度目標考核獎勵實施細則》的補充意見 為進一步完善《銅陵市固定資產投資及“861”行動計畫年度目標考核獎勵實施細則》相關內容,使其更具操作性,根據工作需要,特對“實施細則”做如下補充: 一、“861”行動計畫考核的項目確定原則 列入年度考核範圍的重點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應是八大產業基地和六大基礎工程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骨幹工程; (二)農業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交通及城建單個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社會事業、服務業單個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單個項目總投資在1億元以上;(三)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二、獎勵金額確定原則 (一)分區域、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給予獎勵。 1.縣區政府、市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工業試驗園、市直各行業投資責任部門年度投資計畫不分數額大小,獎金均按5萬元安排(按“861”項目考核的除外); 2.縣區所屬開發區獎金按2萬元安排。 (二)按重點工程投資完成情況給予獎勵: 1.項目年度投資計畫低於1億元,項目責任單位和協調服務單位獎金各按1萬元安排; 2.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在1—3億元(不含3億元),項目責任單位獎金按2萬元安排,協調服務單位獎金按1萬元安排; 3.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在3—5億元(不含5億元),項目責任單位獎金按3萬元安排,協調服務單位獎金按2萬元安排; 4.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在5億元以上,項目責任單位獎金按5萬元安排,協調服務單位獎金按3萬元安排; 5.按照項目工作難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可對上述獎金安排作適當調整,預備開工項目獎金均按1萬元安排,對於提前開工的特別重大項目,經市政府研究可以重獎; 6.年度計畫竣工的工業項目,提前1個月竣工的,追加獎勵項目責任單位1萬元;提前2個月竣工的,追加獎勵項目責任單位2萬元;提前3個月及以上竣工的,追加獎勵項目責任單位5萬元。 三、先進個人名額確定 先進個人為在投資工作及重點項目建設和協調服務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先進個人名額可隨著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和重點項目個數的逐年增加,原則上比“實施細則”確定的名額有所增加。 四、其它 (一)本補充意見從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頒布的考核實施細則不明確的地方,以本補充意見為準。(二)本補充意見由市重點工程暨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