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王益區應急管理局

銅川市王益區應急管理局

根據《中共銅川市委辦公室、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川市王益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銅辦字〔2019〕8號),銅川市王益區應急管理局是銅川市王益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2019年3月14日,銅川市王益區應急管理局舉行掛牌儀式。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各部門和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不含煤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修訂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道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五)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銅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草原(地)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依法指導全區消防管理工作,督促各鎮、街道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工作,統籌管理中省市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區工礦商貿行業(不含煤礦)、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對中省市駐區和區屬工礦商貿企業(不含煤礦)的安全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全區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物資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做好相關輿情應對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區應急管理局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指揮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將有關行政許可及關聯的政務服務職責劃轉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具體劃轉按照全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及審定的劃轉目錄實施,劃轉前仍由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劃轉後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
(二十一)有關職責。
1、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道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草原(地)、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王益分局、區水務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險、火災信息。
2、在區級救災物資儲備、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方面的職責: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3、在震災應急救援和城市內澇應急救援方面的職責:區應急管理局負責震災應急救援和城市內澇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必要時按程式銜接駐銅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震災應急救援和城市內澇應急救援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文秘,重要文稿起草、會務、辦公自動化、信息、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輿情應對、信訪、綜治、創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衛生、後勤、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制度建設、機關考勤、幹部考核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工作,指導應急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做好乾部任免、招錄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業務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負責上級督辦和交辦相關事項的督察落實;負責局工會工作。
二、應急指揮協調科
職責: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鎮、街辦、園區、部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編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區級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應急指揮視頻調度等工作;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承擔事故災害信息報送、預警、發布工作;承擔區應對一般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銜接解放軍、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區級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鎮、街辦、園區、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全區應急重點工程建設;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和城市內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應急管理相關人員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知識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上級督辦和交辦相關事項的督察落實。
三、防災減災科
職責:建立一般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定區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全區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災減災知識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上級督辦和交辦相關事項的督察落實。
四、安全生產行業監督管理科
職責: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不含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擬定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參與所監管行業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工作。承擔監管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上級督辦和交辦相關事項的督察落實。
五、法制監督科
職責:組織起草全區有關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政府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區級工礦商貿行業(不含煤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重點案件查處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全區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法制宣傳、輿情應對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上級督辦和交辦相關事項的督察落實。
六、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職責: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指導參加相關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編制全區安全生產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全區重點工程建設;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上級督辦和交辦相關事項的督察落實。
七、宣教科
職責:承擔全區綜合性安全知識新聞宣傳、網路宣傳、微信微博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知識教育培訓;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宣傳諮詢日、安全生產法宣傳周等公眾安全知識普及工作;負責上級督辦和交辦相關事項的督察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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