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城市防洪應急預案

《銅川市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已經銅川市政府同意,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8日印發.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川市城市防洪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1年7月28日
  • 發布單位: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做好銅川市市區河道洪水防範、山洪災害防禦工作,促進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防洪抗旱應急預案》、《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銅川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銅川市防汛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銅川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由暴雨洪水、山洪爆發和水庫垮壩等導致城市被淹或威脅城市安全等突發災害事故的應對、防禦和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2)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
  (3)堅持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級負責;
  (4)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
  (5)堅持公眾參與、軍地聯防。
  2 銅川市區概況
  2.1 自然地理
  銅川市位於陝西省中部,行政區劃的最東端位於宜君縣堯生鎮楊柳塬村,最西端位於耀州區照金鎮尖坪村,最南端位於耀州區小丘鎮西獨塚村,最北端位於宜君縣彭鎮杜村。銅川市距西安市區68公里、距西安鹹陽國際機場72公里,西安至黃陵高速公路穿境而過,鹹銅、梅七兩條支線鐵路與隴海大動脈相連。銅川處於關中盆地與陝北高原的交接地帶。東和東南與渭南市的蒲城縣、白水縣、富平縣接壤,西和西南與鹹陽市的旬邑縣、淳化縣、三原縣毗鄰,北部與延安市的黃陵縣、洛川縣相連。海拔最低543米,為新區下正陽路街道辦陳坪村;最高1741米,為耀州區照金鎮尖坪村,平均海拔1132米。東西長82.6千米,南北長86.6千米,行政區劃面積3882平方千米。銅川市地處鄂爾多斯台地與渭河斷陷盆地的過渡地帶,屬黃土高原的殘原區,橫跨兩個地質構造單元。地貌複雜多樣,山、川、原、梁、峁、台塬、溝谷、河川均有分布,境內山巒縱橫,峽谷相間,台塬廣布,梁峁交錯,平均坡度16.7°,北市區屬黃土殘塬溝壑區,南市區屬川塬區。
  依據《銅川市城市總體規劃》,我市城市規劃區範圍為:北起新、舊210國道交匯處、王家河銅川礦務局華峰水泥廠和小河溝溝道;南到耀州區、新區南界;西起坡頭鎮;東到藥王山;包括南市區(銅川新區、耀州城區),北市區(王益區、印台區城區),黃堡鎮區、董家河鎮區、孝北、藥王山、玉皇閣水庫、坡頭鎮區、耀州窯遺址等區域,總面積150平方公里。
  2.2 河流水系
  我市山高溝深,河流均是源頭或上游,其特點是:流程短、水量少、水位低、比降大、易漲落。境內的河流分為石川河和洛河兩大水系,以哭泉梁、廟山樑為分水嶺,以南為石川河水系,以北為洛河水系。石川河水系主要由漆、沮二水組成,市內流域面積2240.8平方公里。石川河水系中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67條,主要河流有漆水河、沮河、趙氏河、濁峪河、清峪河、趙老峪河等。洛河為銅川東北部的界河,境內流程35公里,流域面積1648.8平方公里。洛河水系中流域面積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78條,主要河流有白水河、清河、五里鎮河、雷塬河等。
  流經銅川市區的漆水河和沮河在耀州城區東南交匯後稱石川河,其中:沮河發源於銅川市耀州區西北的老爺嶺和長蛇嶺,河道全長約77公里,流域面積915平方公里;由北向南流經瑤曲、廟灣、柳林、耀州城區,多年平均徑流量為6686萬方,多年平均輸沙量為49.5萬噸,河道平均比降為10.5‰。漆水河發源於銅川市印台區金鎖關鎮崾峴梁南側,河道全長64.2公里,流域面積為814.7平方公里。由北向南流經金鎖關、銅川北市區和南市區,多年平均徑流量為3825萬方,多年平均輸沙量為155萬噸,河道平均比降為11‰。
  2.3 氣候特徵
  銅川市地處渭北旱原,屬暖溫帶大陸季風氣候,主要特點是四季分明、冬長夏短、雨熱同季、雨量較多、溫度偏低、地區差異明顯,災害比較頻繁。氣候區可分為三個:南部台塬溫暖半乾旱氣候區;中東部殘塬溫和半濕潤氣候區;西北部山地溫涼濕潤氣候區。冬季寒冷,夏季炎熱,春秋升溫較快,秋季降溫迅速,氣溫日差較大,晝夜溫差大。近30年平均氣溫10.0-13.0℃。年日照時數2202.0-2430.1小時,年內各地分布不均,秋季較弱,春夏較強,12月最弱,6月最強。平均降水量在521.2-679.1毫米,殘塬區為576.0毫米,山區為679.1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7、8、9三個月,約占全年降水量的55%。
  2.4 社會經濟
  銅川市城區劃分為耀州區、王益區、印台區及銅川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全市行政區劃面積為3882平方公里。2019年,全市城區面積55平方公里,城區人口41.3萬人。目前城區範圍內聚集著中央、省、市、區各級機關單位約900個,主要工業企業136個。城市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各類設施日趨完善,城區現有大中專院校5所,中學26所,國小30所,醫院35個,文化館4個,圖書館5個,體育場3個,公園6個。
  2.5 洪澇防禦體系
  目前,沮河和漆水河流域乾支流已初步形成了由堤防工程和水庫等組成的防洪工程體系。
  (一)堤防工程
  沮河幹流現有堤防36.9公里(左右岸),漆水河幹流現有堤防56.89公里(左右岸),城區規劃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沮河支流有:西川河、瑤曲河、瑤玉河、田玉河等,現有堤防16.1公里,設計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或10年一遇洪水。漆水河支流有:雷家溝、王家河、瓦窯溝、史家河、大同溝、小河溝等,現有堤防22.49公里,設計防洪標準為30年或20年一遇洪水。我市城區堤防工程總體防洪能力不高,北市區現堤防防洪標準多為20年一遇,沮河城區段堤防設防標準為30年一遇。
  (二)水庫工程
  城區內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庫有9座,分別為雷家溝水庫(在建)、五一水庫、瓦窯溝水庫、支架溝水庫、北雷水庫、韓塬水庫、友誼水庫、溝西水庫、桃曲坡水庫。其中桃曲坡水庫為中型水庫,其餘均為小型水庫。
  2.6 洪澇風險分析
  漆水河、沮河從銅川市區穿過,市內大部分工礦企業、事業單位都沿河而建,特別是漆水河大部分支流都分布於北市區內,大部分城市居民都居住在河道兩岸和支流溝道旁。我市城區特定的地理環境和多變的氣候導致暴雨災害夏秋季多發,以7、8月為甚,暴雨洪水呈現突發性強,降雨時空分布不均,歷時短、強度大,易形成嚴重的河流洪水災害和山洪災害。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市發生過5次較大河道洪水,給沿河人民民眾造成了較大安全威脅和財產損失。其中:2010年7月22日至24日,全市大範圍降水,耀州區沮河柳林水文站流量達到1107m3/s,漆水河耀縣站流量達222m3/s,沮河洪水超50年一遇,漆水河洪水相當於5年一遇,五里鎮河、漆水河大同溝段、沮河廟灣鎮段洪水出槽漫溢,全市31座水庫全部接近或超出汛限水位。全市所有區縣43個鄉鎮、街道及673個村(社區)不同程度受災,受淹城鎮7個,受災人口20.5萬人,轉移安置人口18620人,解救被圍困民眾15817人。2018年8月21日至22日,全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量12.8-152.1毫米,沮河柳林站於21日22時36分達到最大流量383m3/s,為2010年來最大洪水;漆水河耀縣站於22日3時30分達到最大流量356m3/s,為2000年以來最大洪水,共造成全市7093人受災,農作物受災面積1817.71公頃,房屋倒損54戶111間,道路受損90處,直接經濟損失5644.37萬元。
  山洪災害是指山丘區由於降雨引發的山洪、土石流、滑坡等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災害。我市的山洪災害主要集中在7、8月份,山洪所到之處,摧毀房屋、沖斷道路,殺傷力巨大,常常讓人防不勝防。1996年4月28日,我市北市區30分鐘內降雨56mm,漆水河流量120m3/s,支毛溝內山洪暴發,土石流衝進市區主要交通幹道,道路積水0.3~1.0m,造成經濟損失約300萬元。近年來,我市針對山洪災害防禦進行了多次調查評估,目前全市共有山洪災害危險區102處244個點位,其中嚴重威脅區67處186個點位,受威脅人口8979戶2.83萬人。
  我市市區的漆水河、沮河雖然也曾進行過多次治理,但因投資不足、缺乏統一規劃等原因,堤防護坡整體防洪能力不足。加之多年運行,局部水毀十分嚴重。目前,全市有防洪任務的河段未得到全部治理,特別是漆水河堤防現狀最大防禦洪水為30年一遇,北市區部分堤防現狀防洪標準部分為20年一遇,有些地段僅能抵禦10年一遇洪水,未達到中等城市50年一遇規劃洪水防禦標準;沮河城區段堤防現狀防洪標準為30年一遇,且下遊河道縮窄,行洪能力較差。
  2.7 重點防護對象
  銅川市城市防洪應急預案保護範圍為銅川市城市規劃區,重點保護範圍為城市規劃建成區,該區域是銅川市重要的政治、經濟、交通、文化中心。
  其中北市區重點保護區域:印台區印台街道、城關街道、三里洞街道,王益區王益街道、王家河街道、紅旗街街道、桃園街道、七一路街道、青年路街道等。重點保護對象有:印台區城關街道、印台區公安分局、印台區市場監管局、印台區消防救援大隊、市自來水公司、印台王益電力局、北關汽車站、宋塔供銷商城、鐵一處、一運司停車場、鐵二處、印台區政府、印台街道、陝西陝煤銅川礦業有限公司、城關國小、三里洞國小、芳草小區及印台區職業學校;王益區區政府家屬院、蔬菜公司家屬樓、市糖果廠、市服裝廠、大同路社區大同路居委、百貨公司家屬樓、市五金公司、市鹽業公司;210國道、梅七鐵路、同官路和漆水河沿河居民。
  南市區重點保護區域:耀州區永安路街道、天寶路街道、錦陽路街道等,新區正陽路街道、鹹豐路街道、坡頭街道。重點保護對象有:耀州路至沮河西側沮河南大橋以南地區、鹹榆路(210國道)至西銅鐵路以西地區、耀州區永安路街道辦一帶、漆河西岸至鹹榆路西側地區,耀州區水泥廠、省秦嶺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耀水泥廠區、耀州窯遺址和漆水河、沮河沿河居民。
  3 組織體系與職責
  3.1 指揮機構
  銅川市城市防洪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根據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調整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組成人員的通知》和《銅川市防汛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長由市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常務副市長、分管水務部門的副市長、銅川軍分區副司令員擔任;指揮長分別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水務局局長擔任。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負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3.2 市防指職責
  領導指揮全市防汛工作;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防汛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省防總和市委、市政府對抗洪搶險工作的部署要求;擬定搶險度汛方案,落實具體措施,組織、協調、調度和指導各級做好洪澇災害防禦和緊急搶險救援工作,確保全市安全。
  總指揮長(市長):領導、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副總指揮長(常務副市長):協助總指揮長負責全市防汛工作,組織領導防汛應急搶險救援、物資儲備、資金管理等工作。
  副總指揮長(副市長):協助總指揮長負責水務、農業農村等方面的防汛工作。
  副總指揮長(銅川軍分區副司令員):協助總指揮長負責組織協調駐銅部隊、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執行抗洪搶險、營救民眾、轉移物資等重大搶險任務,參加防汛搶險救援救災工作。
  指揮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協助總指揮長、副總指揮長督促協調全市或相關方面的防汛工作。
  指揮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協助總指揮長、副總指揮長督促落實各項防汛工作;負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指揮長(市水務局局長):協助總指揮長、副總指揮長組織實施防汛指揮調度;負責河流、水工程防汛安全等工作。
  3.3 市防汛辦職責
  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抗洪搶險工作要求和指令;負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落實相關防汛責任;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全市防汛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水及應急水量調度工作;負責統計、報告、發布全市汛情、災情等信息;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洪澇災害防治工作;協調指導洪澇災害應急搶險救援等工作;組織汛情會商,負責防汛經費、物資的計畫安排和防汛物資的儲備、調配和管理等。
  3.4 抗洪救災前線指揮部
  當發生重大洪澇災害時,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城市防洪救災前線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制定抗洪搶險救災方案,組織、指揮、協調開展抗洪救災工作。抗洪救災前線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綜合協調、搶險突擊、綜合救援、治安維穩、交通保障、物資保障、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工程搶險、災民安置、公用設施保障、新聞宣傳等工作小組,具體指揮協調相關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各小組按照抗洪救災前線指揮部指令和預案啟動回響,小組人員由相關單位抽調組建,牽頭單位由抗洪救災前線指揮部確定,主要負責人任指揮小組組長。
  3.5 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負責防汛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防汛減災救災工程和水毀工程修復、災後恢復重建等重點項目投資計畫的協調和銜接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的防汛工作;普及防汛搶險自救知識;組織、指導洪澇災害威脅區學校安全防範、災後重建、危房改造和恢復教學秩序等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工信系統的防汛工作;根據防汛搶險救援救災工作需要,協助徵調防汛應急物資,組織、協調有關工業產品應急生產。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交通和防汛搶險秩序,加強災區社會治安管理,依法打擊造謠惑眾、盜搶防汛搶險物料、破壞防汛監測預警設施及干擾防汛工作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協助組織民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轉移等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困難民眾的生活救助,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參與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和救災捐贈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和及時下達防汛基礎設施、應急度汛、水毀修復及搶險救援、防災減災救災等相關工作專項資金,並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資金監管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災情核查、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編和演練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協調洪澇災害防治工程、應急避險、災後恢復重建的用地保障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生態環境系統的防汛工作;負責對災區的空氣、水質、土壤等污染進行監測,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控工作,參與組織協調災後環境風險評估等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住建系統的防汛工作;指導做好受災地區損毀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搶修等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防汛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做好公路交通設施及人員的防洪安全和搶險救援救災工作,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公路、橋樑、涵洞,保障交通運輸暢通;參與組織協調並優先運送防汛搶險救援救災物資裝備和人員。
  市水務局:負責水務系統的防汛及防洪應急預案修編和應急演練,保障河流、堤防、水庫、淤地壩、閘壩等水工程的防汛安全;負責水情、汛情監測預報預警和信息收集報告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利工程管護巡查和險情處置;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編制洪澇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農村系統的防汛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農業洪澇災害防治和搶險救援救災工作,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業災情信息;負責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做好農業減災技術指導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商貿系統的防汛工作;負責組織對災區部分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測,協調組織相關防汛物資和災區民眾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等工作。
  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文化和旅遊系統的防汛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文化、旅遊景區洪澇災害的防治工作,做好文化、旅遊景區防汛安全管理;組織指導廣播電台、電視台開展抗洪搶險救援救災和減災宣傳工作,及時報導洪澇災情和防汛抗洪搶險救援救災等重要情況。
  市衛健委:負責衛健系統的防汛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洪澇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疫情與防控信息;組織醫護人員赴災區開展防疫救治,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髮展。
  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防汛預案演練和宣傳培訓;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較大以上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洪澇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洪澇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負責督查、檢查工礦企業、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安全度汛工作,防範洪澇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監管系統的防汛工作,做好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加強市場價格監管,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加強受災地區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監測預警,必要時報經市政府同意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城市內澇防治工作和城市內澇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工作,保障防汛緊急期的城市安全供水,開展城市內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市能源局:負責能源系統的防汛工作;協助做好能源領域洪澇、地質等次生災害的搶險救援相關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預測預報及氣象災害形勢分析和評估,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天氣預報和實時氣象預警信息,參與洪澇災害會商。
  市人防辦:負責防汛緊急期警報工作,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命令,及時、準確的發布報警信號。
  銅川軍分區戰備建設處:負責協調駐軍部隊的防汛工作;組織協調調動轄區內駐軍、預備役部隊、民兵執行抗洪搶險、轉移人員、營救民眾等重大搶險救援救災任務。
  武警銅川支隊:負責武警系統的防汛工作;組織協調武警部隊執行抗洪搶險、轉移人員、營救民眾等重大搶險救援救災任務;協助當地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社會秩序和治安、警戒管理。
  銅川供電局:負責所轄電網系統的防汛工作;負責所屬水電站的防洪安全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負責因災損毀電力設施的搶修恢復,保障防汛抗洪搶險救援救災用電。
  電信銅川分公司:負責通信防汛工作,根據防汛搶險救援救災工作需要,及時調度應急通信資源,組織協調做好通信基礎設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省桃曲坡水庫灌溉中心:負責桃曲坡水庫安全運行,保障水庫下游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防汛緊急期的城市安全供水。
  西鐵局銅川車務段:負責轄區內鐵路系統的防汛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做好鐵路設施及人員的防洪安全和應急搶險救援救災工作,及時組織修復水毀鐵路設施,保障鐵路運輸暢通;參與組織防汛抗洪搶險救援救災人員、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預防預警信息
  (1)氣象部門負責汛期天氣及降雨信息的監測和預報工作,並對降雨趨勢做出科學預測,及時向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送。
  (2)水務部門負責漆水河金鎖關、同興橡膠壩、川口3個預警斷面以及沮河柳林水文站1個河道斷面的流量、水位監測;並負責堤防、水庫等水工程隱患排查和除險加固工作,發現重大險情應立即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3)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城區低洼易澇地區的監測和漬澇信息的收集,並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漬澇程度、影響範圍及採取措施等相關信息。
  (4)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山洪地質災害的調查、監測、防治和預報工作,並將地質災害信息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5)省桃曲坡水庫灌溉中心負責監測水庫來水、蓄水和泄水等情況,並及時向市水務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水情。
  4.2 預警級別的劃分
  按照不同量級洪水以及對社會經濟、民眾生活生產的影響程度,預警級別由輕到重劃分為四級:即Ⅳ級預警(預警流量)、Ⅲ級預警(警戒流量)、Ⅱ級預警(保證流量)、Ⅰ級預警(超標準洪水),預警標誌依次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
  防禦山洪災害的預警級別分為警戒和撤離兩級。山洪主要由暴雨形成,故山洪災害採用暴雨臨界值預警,預警級別劃分主要基於臨界雨量。
表4.2-1 不同量級洪水預警級別及預警標誌
表4.2-2 銅川城區山洪預警級別劃分
  4.3 預警信息發布
  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汛期要加強雨情、水情、工情信息的收集,及時準確對雨情、水情、工情信息進行傳遞,為各級政府領導的決策和指揮抗洪搶險提供依據。
  漆水河、沮河洪水預警信息和預警標誌的發布、解除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
  城區山洪災害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解除由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並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預警信息和預警標誌的發布可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簡訊平台、信息網路、電子顯示屏、警報器等多元化方式,向廣大民眾發布。
  4.4 預防預警行動
  4.4.1 預防預警準備
  (1)思想準備: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強防汛抗洪工作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建立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研究制定各種防汛搶險技術方案和措施,並按行業組建防汛搶險專業隊,確保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3)預案準備: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區政府及重點防汛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制詳細具體的實施方案(防、搶、撤),市(區)自然資源部門按照本級政府批准過的《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工作部署。各單位每年要在總結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進行修編和完善,防汛預案要增強科學性、操作性,實用性,切實將防洪、搶險、撤離、救助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4)工程準備:加強對河道、水庫和淤地壩等防洪工程的規劃和建設,按時完成水毀修復任務,對河道堤防險工險段和病險水庫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要採取應急除險加固措施,確保城區河道和水利工程在設防標準內安全度汛。
  (5)物料準備:根據《陝西省防汛物料儲備和管理辦法》規定,市(區)防汛部門要按照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每年汛前要落實一定數量的防汛搶險救災物料和抽水機電設備,並定期進行檢修和調試,保證緊急情況下能正常發揮作用。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保持防汛通信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檢查:認真進行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4.4.2 河流洪水預警行動
  (1)當漆水河、沮河洪水達到Ⅳ級預警狀態時,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將汛情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防總,由指揮長(市水務局局長)簽發《4號命令》。銅川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銅川市市區漆水河(沮河)防汛工作進入警戒狀態的通知》,發布漆水河(沮河)洪水防禦藍色預警標誌,啟動漆水河、沮河4號洪水防禦應急預案。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安排防汛工作。
  (2)當漆水河、沮河洪水達到Ⅲ級預警狀態時,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將汛情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防總,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總指揮長(分管水務部門副市長)簽發《3號命令》,發布漆水河(沮河)洪水防禦黃色預警標誌,啟動漆水河(沮河)3號洪水防禦應急預案。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防洪搶險工作,區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
  (3)當漆水河、沮河洪水達到Ⅱ級預警狀態時,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將汛情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防總。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總指揮長(常務副市長)簽發《2號命令》,發布漆水河(沮河)洪水防禦橙色預警標誌,啟動漆水河、沮河2號洪水防禦應急預案。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城區搶險和局部撤離救災工作,區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
  (4)當漆水河、沮河洪水達到Ⅰ級預警狀態時,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將汛情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防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長(市長)簽發《1號命令》,發布漆水河(沮河)洪水防禦紅色預警標誌,啟動漆水河、沮河1號洪水防禦預案。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抗洪撤離救災工作,區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
  4.4.3 山洪災害預警行動
  (1)當降雨強度達到山洪災害警戒標準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並宣布山洪災害防禦進入警戒狀態。
  (2)當降雨強度達到山洪災害撤離標準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並宣布山洪災害防禦進入撤離狀態。
  4.5 防禦方案
  4.5.1 河流洪水防禦方案
  4號洪水防禦方案
  當達到Ⅳ級洪水預警級別時,啟動4號洪水防禦方案。
  (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河流洪水防禦進入Ⅳ級警戒狀態。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要迅速到達防汛崗位,安排部署防汛搶險工作,並向本區發出防汛搶險通知。
  (2)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一切防汛準備。
  (3)對河道內所有運行的橡膠壩應進行塌壩,河道內所有臨時擋水設施應進行拆除;河道內所有人員應撤離出河道,河道內的景觀遊覽區應關閉,對河道兩岸的缺口和臨時通道應進行封堵。
  3號洪水防禦方案
  當達到Ⅲ級洪水預警級別時,啟動3號洪水防禦方案。
  (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河流洪水防禦進入Ⅲ級預警狀態,並統一指揮調度防汛搶險工作,向全市發出防汛搶險通告,積極做好防汛搶險準備。
  (2)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項防汛搶險準備。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立即組織各單位防汛搶險專業隊對河道險工險段及各類工程設施進行加高加固處理。
  2號洪水防禦方案
  當達到Ⅱ級洪水預警級別時,啟動2號洪水防禦方案。
  (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河流洪水防禦進入Ⅱ級預警狀態,市政府向沿河各區發出搶險撤離救災命令,各區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
  (2)市防指領導必要時到現場親自指揮搶險撤離救災工作,各區政府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提前做好低洼易澇區民眾的撤離及安置準備工作。
  (3)市、區政府調動各單位防汛搶險專業隊,全力投入防汛搶險工作。
  (4)銅川軍分區預備役部隊和當地駐軍、武警部隊要做好全力投入防汛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1號洪水防禦方案
  當達到Ⅰ級洪水預警級別時,啟動1號洪水防禦方案。
  (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河流洪水防禦進入Ⅰ級預警狀態,通過市人防警報器發出搶險和撤離信號(鳴短笛“嗚、嗚、嗚”持續5分鐘)。
  (2)市防指領導到現場親自指揮搶險撤離救災工作,各區政府和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立即將汛情、水情通知到沿河單位、村組、居民,並將受洪水威脅的民眾和危房校舍人員按預定路線、地點,全部撤離到安全地帶,並做好撤離人員的安置工作。
  (3)市、區政府調動各行業、各單位防汛搶險專業隊,全力投入搶險撤離救災工作。
  (4)銅川軍分區組織預備役部隊和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根據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全力投入搶險撤離救災工作。
  4.5.2 山洪災害防禦方案
  山洪災害日常防治和監測預警工作由市、區水務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由市、區應急部門負責,具體工作由各區縣、鄉鎮(街辦)和社區(村組)等基層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各區縣山洪災害防治工作依據本行政區編制的《山洪災害防禦預案》執行,採取“以防為主、防撤結合”原則,對山洪災害要固定觀測人員,健全觀測制度,落實預警措施。要加強對山洪災害24小時監測,特別要加強雨天觀測和夜間觀測,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發出預警信號,組織民眾迅速撤離。堅持“聯戶叫醒責任制”,增強個人自防意識。
  當達到山洪災害“警戒”預警級別時,啟動2號山洪災害防禦方案。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山洪災害防禦進入“警戒”預警狀態,並安排山洪災害監測人員加密巡查監測次數,發現異常立即上報。
  (2)區政府負責集結山洪搶險救災人員到崗,時刻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當達到山洪災害“撤離”預警級別時,啟動1號山洪災害防禦方案。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山洪災害防禦進入“撤離”預警狀態,並根據人員監測信息,適時分區發布搶險和撤離信號,區自然資源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2)在緊急情況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提前組織危險區民眾撤離避險,同時應向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5 應急回響
  5.1 應急回響的總體要求
  根據發生洪水、山洪災害的發生範圍和危害程度,結合銅川實際,將應急回響按由輕到重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級回響等級,分別對應4號、3號、2號、1號洪水防禦方案。
  山洪災害的應急回響按由輕到重劃分為警戒、撤離兩個等級,分別對應2號、1號山洪災害防禦方案。
  5.2 主要應急回響措施
  5.2.1河流洪水
  Ⅳ級應急回響:
  (1)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市水務局局長)主持召開各有關部門會商會議,分析降雨趨勢和水情變化,安排城區抗洪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領導應進入防汛工作崗位,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人員應到達相應工作崗位。
  (3)各區按照預先制定的巡堤查險方案,立即組織防汛責任人和巡堤查險人員對本轄區的河道、水庫進行巡查,密切注意水情、工情的變化,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根據河道、水庫存在的問題,預先調動部分防汛搶險物料上堤存放,做好隨時搶險準備,發現險情,要立即採取對應措施組織搶險。
  (5)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及時將詳細實況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做到及時、準確、真實、全面。
  Ⅲ級應急回響:
  (1)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總指揮長(分管水務部門副市長)主持召開各有關部門會商會議,分析降雨趨勢和水情變化,安排城區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2)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防汛領導應立即到達防汛崗位,並按照各單位職責分工做好各項防汛搶險準備工作。
  (3)各區政府部門及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責任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立即組織職工和沿河村組進行巡堤查險,發現險情應立即組織防汛搶險專業隊進行搶險,並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組織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人員到達工作崗位,發現險情應立即趕赴搶險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5)交通、電力、市政、通訊等有防汛任務的部門,應立即組織防汛搶險專業隊對各自管理的工程設施進行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搶修,財政部門要根據防汛搶險實際需要,安排下撥應急救災資金。
  (6)氣象、水務部門要加密對降雨趨勢和河道水情的預測預報,及時準確地對降雨趨勢和水情變化做出預測預報,為防汛抗旱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7)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及時收集雨情、水情、工情和防汛工作動態,並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要求做到及時、準確、真實、全面。
  Ⅱ級應急回響:
  (1)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總指揮長(常務副市長)主持召開各有關部門會商會議,分析降雨趨勢和水情變化,安排城區搶險及局部區域撤離工作。
  (2)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銅川市區進入緊急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和區政府領導及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應立即到達防汛崗位,並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開展搶險、撤離、救災、防疫、治安等工作。
  (3)各區政府及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責任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立即進入防汛第一線參加搶險撤離救災工作。
  (4)市、區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組織調動各單位防汛搶險專業隊到指定地點進行搶險撤離救災工作,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到現場指導。
  (5)電力部門要保證搶險救災用電,交通部門要保證搶險救災物料運輸車輛的使用,民政部門保證撤離安置人員基本生活品的供應,衛生部門要對受災傷病人員進行救治和防疫,公安部門負責受災地區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財政部門要緊急安排下撥應急救災安置資金,通訊部門要保證受災地區的通訊暢通。
  (6)區水務部門和沿河鄉鎮、街道要組織職工和村民進行巡堤查險,發現險情應立即搶險,並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7)氣象、水務部門要加密對降雨趨勢和河道水情的預測預報,及時準確地對降雨趨勢和水情變化做出預測預報。
  (8)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及時將搶險撤離救災工作實況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做到及時、準確、真實、全面。
  Ⅰ級應急回響:
  (1)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長(市長)主持召開各有關部門會商會議,分析降雨趨勢和水情變化,安排城區搶險及撤離工作。
  (2)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銅川市區進入緊急防汛期,並通過人防警報發布搶險和撤離信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和區政府領導及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應立即到達防汛崗位,並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開展搶險、撤離、救災、防疫、治安等工作。
  (3)各區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組織調動各單位防汛搶險專業隊進行抗洪撤離救災,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應到現場指導。
  (4)各區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組織調動各單位防汛搶險專業隊進行抗洪搶險救災,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應到現場指導。
  (5)電力部門要保證抗洪救災用電,交通部門要保證抗洪救災物料運輸車輛的調配,民政部門要保證撤離安置人員基本生活品的供應,衛生部門要對受災地區的傷病人員進行救治和防疫,公安部門負責受災地區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財政部門要緊急安排下撥應急救災安置資金,通訊部門要保證受災地區的通訊暢通。
  (6)區水務部門和沿河鄉鎮、街辦要組織職工和村民進行巡堤查險,發現險情應立即搶險,並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7)氣象、水務部門要加密對降雨趨勢和河道水情的預測預報,及時準確地對降雨趨勢和水情變化做出預測預報。
  (8)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及時將抗洪撤離救災工作詳細實況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及時、準確、真實、全面。
  5.2.2 山洪災害
  警戒狀態應急回響:
  (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召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等部門對降雨趨勢及各地段山洪災害發展變化信息進行會商分析。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鄉、鎮、街辦政府領導應到達防汛崗位,並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派出以自然資源部門人員為主的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到現場進行巡查指導。
  (3)市、區自然資源部門在山洪災害防禦進入警戒狀態時,負責收集山洪災害易發地區災害的發展變化信息,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匯報。
  (4)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立即通知山洪災害監測人員到達崗位,進行24小時監測,特別要加強雨天觀測和夜間觀測,並組織人員前往現場逐一進行檢查落實。山洪災害監測人員要按規定向自然資源部門和鄉鎮、街辦報告山洪災害的發展變化。
  撤離狀態應急回響:
  (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召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等部門對降雨趨勢及各地段山洪災害發展變化信息進行會商分析。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鄉鎮、街辦領導應到達防汛崗位,並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
  (3)當發生山洪災害並導致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區人民政府要立即組織調動力量進行緊急搶險救災,必要時可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救援,衛生部門要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立即到達現場進行救助。
  (4)區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負責及時對受災地區民眾進行安置,衛生防疫部門要做好安置地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維護受災地區的社會治安,交通部門負責調集救災所需的運輸車輛,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救災所需的機械和物資,全力投入搶險救災。
  5.3 應急回響的組織工作
  5.3.1 信息報送與處理
  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各類信息,應快速、準確、翔實地分級匯總上報,統一歸口處理,重要信息要立即上報。重大緊急信息,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3.2 指揮調度
  出現暴雨洪水災害後,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揮部會商分析汛情,針對不同情況啟動相應預案,在採取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當發生重大災害時,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分析預測汛情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規定啟動相應預案,落實防汛搶險措施,並派出工作組深入實地協助指導工作。
  5.3.3 民眾轉移和安全
  當發生暴雨洪水災害可能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時,應提前將受威脅區民眾及重要財產提前轉移,並做好民眾安置工作。
  5.3.4 搶險與救災
  當水庫堤防、排澇工程發生險情時應本著搶小、搶早的原則及時搶護,控制險情擴大,當發生災情時應及時救援,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
  5.3.5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組織抗洪搶險時,應採取必要防護措施保護參加搶險人員人身安全,當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時,衛生防疫部門應立即組織醫療救護隊進行醫療救助。
  5.3.6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啟動Ⅱ級及以上級別的防汛應急回響時,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必須由市人民政府負責人主持工作,組織動員銅川地區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投入抗洪搶險。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指揮,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分配的抗洪搶險任務。公安部門應當按照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必要時須由有關部門依法實行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為了防汛搶險需要,防汛抗旱指揮部有權在其管轄範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事後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因搶險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
  5.4 回響結束
  洪水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汛情得到緩解時,市防指下達指令,宣告結束或降低防汛應急回響級別。
  (1)當洪澇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經會商分析暴雨洪水趨於減弱並不再構成威脅時以《關於結束防汛應急回響的通告》宣布結束應急狀態。
  (2)依照緊急防汛有關規定徵用和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3)回響結束後,當地政府應儘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儘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市電信部門(包括電信、移動、聯通及其他通信運營部門)要保障汛期防汛信息在任何情況下優先暢通,保障氣象、水文、汛情、災情信息的及時傳遞。
  (2)市電信部門要編制汛期通訊應急預案,保證防汛信息及時上傳下達。在抗洪搶險中,要確保防汛抗旱指揮部與各單位、各部門間的通訊暢通。要組織通訊搶險隊伍,在通訊線路受到損壞時,要在最短時間內修復,為抗洪搶險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3)在緊急情況下,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可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向社會發布防汛信息,通知民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
  6.2 搶險與救援保障
  (1)水務、自然資源、交通、應急管理、城市管理、電力等部門要建立防汛責任制、明確防汛責任單位,落實防汛責任人。
  (2)水務、自然資源、交通、應急管理、城市管理、電力等部門要成立3~5人的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針對不同的工程項目和險情編制不同的應急搶險方案。
  (3)水務、自然資源、交通、應急管理、城市管理、電力等部門要建立健全防汛搶險專業隊,每年要根據人員的變化進行補充和培訓。
  (4)銅川軍分區和各區武裝部、駐軍和武警部隊是防洪搶險的主力軍。當發生洪澇災害和重大險情時,市、區防汛抗旱指部可請求當地武警、駐軍參與抗洪搶險救災。
  6.3 供電與運輸保障
  (1)供電保障:防汛搶險的供電由市、區供電局負責。供電部門要組建電力應急搶險專業隊,落實責任,制訂抗洪救災應急供電預案,當出現洪澇災害險情時,要首先保證抗洪搶險用電、指揮系統用電和救災安置點的正常供電。
  (2)交通運輸保障: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保障道路暢通、搶修道路和抗洪搶險救災車輛的調配。落實防汛搶險車輛的調度和安排,在抗洪搶險期間要優先保證搶險人員和防汛救災物資的運輸及受災民眾轉移運送,確保防汛抗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可按照《防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由公安部門實行交通管制。
  6.4 治安與醫療保障
  (1)公安部門要做好抗洪救災搶險地區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撤離地區和搶險救災區域的戒嚴、保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工程設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抗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2)衛健部門負責抗洪救災地區的醫療救護和防疫工作,負責制定抗洪救災醫療救護和防疫應急預案,確保災情發生時能立即投入救災搶險中去,組織對災民臨時安置站進行疫情監測、消毒,檢測食品及飲用水的衛生狀況。
  6.5 物資與資金保障
  (1)物資儲備: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按照“統一管理、分級分部門儲備”的原則,落實品種齊全、數量充足的防汛搶險物資。要根據防汛重點部位的分布,“做到現場儲備,就近儲備,確保防汛搶險急用”。當儲備物資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向省防指提出申請,請求調撥防汛搶險物資;也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徵集。防汛搶險物資儲備要做到品種、數量、庫房、保管人員、聯繫電話、調度制度、運輸方式“七落實”,並報市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用防汛搶險物資。
  (2)市、區財政部門每年要安排必要的防汛經費,保障防汛工作的順利開展。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提高對防汛投入的總體水平,逐年增加防洪投入預算。
  6.6 社會動員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洪的責任。
  (2)市、區兩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在嚴重洪澇災害期間,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洪的實際問題,同時動員社會力量,全力支持抗洪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6.7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將汛情、工情、災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防汛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爭取廣大民眾支持與配合。
  (2)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每年要對各區政府領導、防指負責人進行防汛培訓;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負責組織對鄉鎮政府領導、防指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專家組和防汛搶險專業隊進行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進行;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防洪搶險應急培訓,由部隊統一安排,市、區防汛部門應給予大力支持和協助。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每年應組織不同類型的防汛防洪演練,以檢驗、增強應急準備和應急回響能力。
  7 後期處置
  在發生城市洪水災害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立即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及時處理防汛抗洪期間的遺留問題,抓緊做好防汛總結和災後重建。
  7.1 災後救助
  發生暴雨洪水災害後,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儘快啟動災後救助方案,認真落實相關具體措施,並做好災區民眾生活供應、衛生防疫、學校複課、水毀修復,幫助指導災區民眾進行生產自救,恢復生產,最大限度的減輕災害損失。
應急管理部門應迅速組織災情核查統計,妥善安置受災民眾,保障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組織開展社會捐贈活動,接受社會捐贈款物並向災區提供緊急援助;衛生防疫部門要做好受災地區的衛生防疫和傷病員救治。
  7.2 搶險物資補充
  發生暴雨洪水災害後,防汛搶險物資消耗較大,各級防汛部門應向上級部門請示,由上級部門或財政部門根據防汛搶險物資消耗情況,統籌考慮,及時調撥、補充所需物料和設備,確保防汛搶險需要。
  7.3 水毀工程修復
  發生暴雨洪水災害後,水務、交通、電力、通訊、供水、供電、住建和城市管理等部門應當立即開展水毀調查,財政部門應迅速安排水毀修復資金,迅速開展水毀工程修復,滿足民眾生產生活需要。
  7.4 災後重建
  發生暴雨洪水災害後,各級政府應當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制定災後重建方案,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 保險與補償
  受災地區投保的水毀工程設施、設備及居民的生命財產保險,由保險公司及時進行核實、理賠。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應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對暴雨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並實施理賠。根據防汛調度指令造成的損失以及徵用社會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應按規定歸還或給予補償。
  7.6 災後調查與總結
  發生暴雨洪水災害後,各級防汛部門要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成立災後工作調查組,深入受災區域,開展災害調查,積累經驗,提出建議。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總結,全面客觀地分析評價防汛抗洪工作的成效和經驗教訓,在防汛抗洪工作結束後20天內逐級報送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
各級防汛部門應針對防汛工作的各個方面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評估,並徵求社會各界和民眾對防汛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預案等方面提出建議,進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7.7 對外信息發布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會同市級新聞主管部門做好城市防洪救災信息發布工作。
  8 附 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具體負責對該預案進行評估,並視情況變化和防汛搶險的經驗教訓對預案作出相應修改和補充完善,報市政府批准。各區、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落實具體措施,報本級政府批准,並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對城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防汛工作中玩忽職守或在搶險救災中應對不力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陝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關於印發銅川市城市防洪預案的通知》(銅政辦發〔2014〕47號)同時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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