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國土資源局印台分局

銅川市國土資源局印台分局為市國土資源局派出機構,銅川市國土資源局印台分局內設辦公室、土地管理股、礦產管理股、執法監察股、地質環境股5個股室,下屬滑坡工作辦公室、統一征地辦公室、國土資源發展中心三個事業單位,有金鎖、印台、陳爐、廣陽、紅土5個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

簡介,部門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室,土地管理股,礦產管理股,地質環境股,執法監察股,國土資源發展中心,滑坡工作辦公室,統一征地辦公室,

簡介

銅川市國土資源局印台分局為市國土資源局派出機構,銅川市國土資源局印台分局內設辦公室、土地管理股、礦產管理股、執法監察股、地質環境股5個股室,下屬滑坡工作辦公室、統一征地辦公室、國土資源發展中心三個事業單位,有金鎖、印台、陳爐、廣陽、紅土5個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

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土地管理、礦產資源管理及地質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轄區國土資源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國土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轄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編制區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及地質遺蹟保護規劃;組織國土資源調查評價。
(三)受市局委託負責監督和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行為,調查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四)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擬定轄區耕地保護、基農田保護的具體措施,落實耕地保護制度,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負責農用地轉用、徵收(用),土地開發整理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資料編制、審查、報批工作;承擔城鄉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組織開展轄區內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工作。
(五)擬定全區地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土地資源和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土地分等定級工作。受市局委託負責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土地證書年檢等工作。
(六)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擬定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作價入股方案,並經批准後負責具體項目供地實施工作;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實施土地收購儲備工作。核准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評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確認和備案土地使用權評估價格。
(七)負責礦產資源利用、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報批採礦權的授予、變更和延續登記;依法實施地質勘查項目管理,參與地質勘查成果的評審及審核開辦礦山企業的立項報告。承擔轄區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研究、擬定全區礦業發展戰略。
(八)擬定轄區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監測、預報和防治地質災害保護地質遺蹟、地質環境。
(九)負責國土資源有關規費的徵收和管理;負責編制單位資金預決算,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管理國有資產。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機關日常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檔案管理、上傳下達和接待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對外合作交流的有關工作。

土地管理股

依法進行土地登記發證,認真做好地籍檔案管理;負責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和土地統計工作;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變更和抵押登記,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土地權屬糾紛,並對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貫徹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做好建設用地預審,嚴把各類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查關;抓好集體建設使用耕地的農轉用報批工作;做好各類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工作;開展好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協助有關科室抓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土地管理的規定;擬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的規定;擬定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組織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復墾;負責全區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統一管理全區國土資源和城鄉地政工作,主管全區土地一級市場,負責集約化供地,並承辦國家建設、集體建設、農村居民三類用地的報批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年度農用地轉用計畫;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礦產管理股

具體承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管理採礦權及採礦權市場,承擔采擴審批登記發證和採礦權轉讓審查、採礦權招標、拍賣和掛牌出讓工作;依法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調處採礦爭議、糾紛;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管理。

地質環境股


擬訂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地質環境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編制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並依法監督實施;組織地質環境調查與評價;組織重大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的申報和督促實施,並負責工程驗收工作;組織申報和建立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景觀、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指導和組織地質遺蹟調查與保護;擬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地質災害監測規劃,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指導全區地質環境、地質災害信息的建設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修訂;負責建設工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確認評審結果;編報地質環境綜合統計;負責勘查項目探礦權設定調查,並實施監督管理工作,調處探礦權屬糾紛。

執法監察股


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及下屬國土資源機構的行政執法情況;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根據市國土資源局有關執法監察的責任分工,依法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並協助市國土資源局開展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國土資源所執法監察業務建設;協調各業務科室辦理有關行政複議、聽證、應訴事宜;負責國土資源信訪工作。量登記統計管理。

國土資源發展中心


負責國土資源市場建設工作;負責土地整理、開發、復墾實施工作;負責國有土地收購的具體工作和國有土地收益金的徵收工作。

滑坡工作辦公室


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處置地質災害應急事件;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成因、監測、預防及處理的有關科研工作;對城鎮建設、重要工程進行地質災害評價;蒐集、匯總滑坡、崩塌、土石流、地裂縫等主要地質災害資料;負責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前期論證和監測網路建設。

統一征地辦公室

負責統一征地的宣傳、調查、勘測、準備和征地補償工作;協調處理征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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