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提出實施全市巨觀經濟政策及綜合運用經濟槓桿和對經濟運行及時調控的政策措施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點:銅仁市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機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根據全省、全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任務及區域經濟調節的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匯總和分析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貫徹實施;
(三)做好全市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搞好資源開發利用、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四)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量和資金投向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程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審批或上報,會簽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規劃、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借用國外貸款項目的計畫管理;按許可權審批或申報外資項目。
(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發展戰略的規劃;研究與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國民經濟信息化;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
(八) 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提出逐步縮小地區差距的政策建議,參與扶貧開發;指導城鎮發展,推進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擬定和協調環境保護、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實施可持續發展。
(九)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建議,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全區服務業發展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研究提出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建議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十一)指導、協調各部門的計畫工作,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調整意見。
(十二)對全市的重點建設項目實行監督、管理;按照《招標投標法》對建設項目招投標及投資中介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情況和實施情況;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促進重點建設項目按質、按時竣工投產;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後評估工作。
(十三)按照國家和省、地培育市場和發展市場體系的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培育和完善我區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定全區性、重點性、區域性的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
(十四)研究提出我市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措施和相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引導科技投入的相關政策;提出我市高技術產業重大項目並協調布局;研究分析我市信息產業的發展狀況,提出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規劃,擬定發展政策。
(十五)組織、協調全市以工代賑的規劃、計畫和項目實施工作,參與和協調扶貧開發。
(十六)收集整理各種經濟建設信息,為全市經濟建設及項目建設提供參考;積極向外推介銅仁,提高我市的知名度,擴大招商引資範圍。
(十七)協調鐵路在我市境內的有關建設事宜,負責鐵路、公路、電力等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及建設中的協調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地區計畫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負責信息宣傳、督查、會務、文秘、檔案、財務、公產、提案、信訪、接待、保密、普法、辦公自動化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含社會發展職能)
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巨觀調控預期目標和政策;研究分析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各項事業的重大關係以及第三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狀況,匯總制訂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協調人口、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任務和政策建議;編制全市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組織、參與、協調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與修改;研究區域內、外經濟動向及其對我市的影響,研究我市有關體制發展問題。組織編制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擬定和協調環境保護,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並監督計畫的執行,參與編制資源平衡和環境整治規劃。研究提出我市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和地理信息系統的發展戰略,統籌規劃和協調空間地理信息系統的發展戰略,統籌規劃和協調空間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產業和套用系統的發展。承辦有關氣候變化對策的協調工作。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研究提出全區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參與重要商品價格的制定。
(三) 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負責全市改革開放的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跟蹤反饋工作,為市政府決策提供服務;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研究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以及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參與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及專項規劃的編制;收集和整理全市巨觀經濟信息,開展巨觀經濟研究。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總量、結構和資金來源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研究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監督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指導監督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建築業、房地產業、城市和風景名勝區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審核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對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並參與實施。
(五)建設項目管理科
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和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初步設計,概預算調整的審批及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提出重點建設項目建議名單,並做好協調管理,研究提出重點建設項目的優惠政策建議;監督檢查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投資到位、建設進度、工程質量、移民安置、投資控制)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指導和協調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擬定《招標投標法》的配套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和管理與項目建設管理有關的政策、標準。配合國家、省、地重大項目稽查辦公室和有關單位對我市重點建設項目(含國債、政府貸款項目)的稽查和監督檢查;負責市財政安排的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
(六)經濟發展科
提出全市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農業、林業、鄉鎮企業、水利、小水電、水產、氣象、畜牧以及旅遊業、服務業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安排重大項目;編制市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示範區計畫,編制和實施全市小城鎮建設示範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救災防災工作。提出全市機械、化工、鋼鐵、建材、黃金、汽車、輕工、食品、醫藥、紡織、菸草等產業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銜接平衡行業規劃和政策;參與研究市場流通體制改革,推動市場機制的形成。承擔市國防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相關日常工作。提出全市貫徹執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安排我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協同組織推動全市技術創新工作,提出電子、信息、郵電、通信等行業的發展規劃,組織申報相關產業高技術項目;會同財政部門研究提出產業技術研究開發與產業化資金的使用方向。 編制全市以工代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貫徹執行國家以工代賑扶貧開放的方針和政策,協調全市以工代賑和扶貧開發重大問題,審批限額以下以工代賑和扶貧開發項目並組織實施。
(七)項目辦公室
搞好全市工業、農業、交通、旅遊、商貿、市鎮建設等各行各業建設項目的資料收集、整儲備與管理,即項目庫建設工作;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原則,結合本市實際,擇優篩選項目,搞好全市項目規劃、年度實施計畫工作;準確、及時地為市委、市政府領導正確決策組建和實施項目提供理論依據,當好參謀助手;為全市各行各業各企事業單位和部門組建項目提供資料諮詢、查閱和利用的方便,指導他們搞好項目資料;搞好全市各種社會資源、市場情況的調查與研究工作;審查各單位所編制的項目資料是否符合要求,把好組建項目資料的質量關;協助項目申報單位搞好項目的初審、論證以及方案組建和申報工作,做好項目的跟蹤調查與服務工作;積極向中央、省、地有關部門爭取項目。並搞好全市項目組建與實施工作的經驗交流與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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