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差錯更正方法是指銀行會計核算中發生錯帳應按規定進行沖銷和改正的做法。銀行差錯更正方法根據發生錯帳的不同類型以及發現錯帳的時間而不同。現行規定主要有:當日發生的差錯。屬於日期和金額寫錯時,應以一道紅線把整行數字劃銷,將正確數宇寫在劃銷錯誤數字的上邊,並由記帳員在紅線左端蓋章證明(使用計算機核算的行處,將錯誤數字以“負數”方式記入)。
如果錯劃紅線,可在紅線兩端用紅墨水劃“X”銷去,並由記帳員在右端蓋章證明。文字寫錯,只須將錯字用一道紅線劃銷,將正確的文字寫在劃線文字的上邊;厲於憑證填錯科目或帳號,應先更正憑證,再按上述方法更正帳簿;厲於帳頁記載錯誤無法更正時,不得撕毀,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另換新帳頁記載,經過覆核,並在原帳頁上劃交叉紅線註銷,由記帳員、覆核員及會計主管人員蓋章證明,註銷的帳頁另行保管,俟裝訂帳頁時,附在後面備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