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券發行制度

銀行券發行制度是指資本主義國家“限制銀行券發行額”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行券發行制度 
  • 外文名:Bank note issuing system
種類
(1)發行額直接限制之度,亦稱一部準備法,即由國家規定銀行券發行的法定限額,超額發行部分須全部有現金準備。如1844年英國《庇爾條例》中的規定。
(2)發行額間接限制制度有:①伸縮限制制,即經政府許可,繳納一定的發行稅後,可在國家規定銀行券發行的法定限額外增加發行數額,1875年德國採用此制;②比例準備制,即紙幣發行額與現金準備保持一定的比例,如1913年美國《聯邦準備法》中的規定和舊中國的發行制度;③證券存托制,即由銀行在一定限度內按其發行數額提存公債於政府,如1803年美國《國民銀行條例》中的規定
(3)最高發行額限制制度,即對發行準備不加規定,僅以法律限制發行的最高額,此項最高額可隨時由法律予以增減。法國有1870年起採行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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