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華優勢企業證券投資基金是銀華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銀華優勢企業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銀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6.83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80001
- 成立日期:20021113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平衡型基金,主要通過投資於中國加入WTO後具有競爭優勢的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與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債券,在控制風險、確保基金資產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以獲取資本增值收益和現金紅利分配的方式來謀求基金資產的中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的標的物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以及法律法規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資的重點是中國入世後以及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過程中具有相對競爭優勢即總成本領先優勢和標新立異優勢的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這部分投資的比例不低於本基金股票資產的80%。
投資策略
1、倉位選擇優先策略:基於大盤走勢關係基金投資全局,本基金投資中充分重視對市場趨勢尤其是對股市大盤趨勢的研判,並將由此決定的基金倉位的選擇放在資產配置和投資組合中最優先的位置。
2、逆向流程策略:資產配置採取自上而下的操作流程,而股票選擇採取自下而上的操作流程。
3、動態組合策略:根據各種影響因素的變化,及時調整組合中各種資產的權重,尤其針對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等系統風險。股票投資組合的系統調整周期為一年,微調可根據實際情況即時進行。
4、備選庫策略:基於本基金在股票方面的主要投資對象是中國入市後具有競爭優勢上市公司,將專為本基金建立競爭優勢股備選庫,股票資產中來自於備選庫中股票的投資權重不低於80%,投資額超過5000萬元的股票必須來自備選庫。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7、紅利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帳或其他註冊登記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若基金管理人收取該項費用,具體提取標準和方法應予以公告;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