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海區商貿旅遊局是主管全區商貿、旅遊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海區商貿旅遊局
- 上級單位:銀海區人民政府
區商貿旅遊局是主管全區商貿、旅遊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區商貿旅遊局的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國家和自治區、市、區有關國內貿易、對外經濟合作、旅遊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全區商貿、旅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全區服務業發展工作;擬訂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服務業重點聚集區和服務業重大項目促進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商貿流通業和民生服務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培育完善現代城鄉市場體系,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
四、負責提出規範商貿和流通秩序政策建議;負責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對特殊流通行業和酒類流通的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職責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制定鼓勵加工貿易發展以及機電、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出口)等工作。
七、負責全區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指導電子商務套用推廣和服務創新工作。
八、負責全區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
九、負責全區對外經貿交流合作,指導全區赴境外舉辦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
十、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我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區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一、負責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旅行社(門市部)的管理與監督;負責全區星級飯店、星級農家樂的評審、上報審批工作。
十二、統籌協調全區旅遊業發展;組織協調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開發和保護;指導全區休閒度假旅遊和特色旅遊產品的創新發展,協調和指導鎮村旅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的改革創新,推進全區旅遊業屬地化管理,統籌協調全區重點旅遊區域、重大旅遊項目、重要旅遊路線的開發,指導旅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重點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開展區域旅遊合作;統籌協調我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指導我區旅遊涉外事務,貫徹執行國家涉港、澳、台旅遊政策。
十三、負責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旅遊假日工作;制定全區旅遊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旅遊行業人員培訓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制定的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十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旅行社;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負責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市制定的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和行業規定;負責全區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區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區社會旅館的行業管理。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