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外交方式,在國際關係中,經濟因素的作用顯著上升。各國普遍將戰略重點轉向經濟,把經濟利益作為制定對外政策的一個基本出發點。國際外交活動中經濟重要性也不斷上升,經濟外交所占份量愈來愈大。台灣當局認為可以憑藉自身經貿實力和較豐厚的外匯儲備,在國際上加緊推行“務實外交”。1989年底,台灣當局籌資10億美元成立“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1996年7月改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基金數額增加到20億美元),要“透過該基金的運作,加強並增進對外關係”,“開拓並鞏固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此後,台灣當局一再公開聲稱“外交”要以“經濟開道”,“經濟力量作拓展外交的主要後盾”,在國際上大搞所謂“金錢外交”、“銀彈外交”、“經貿外交”,企圖達到“以經促政”目的,以先經濟後政治、先民間後官方的方式發展與一些國家的官方關係。台灣當局為遊說美國朝野各界,單1994年的“機密預算”中的專案經費就高達3.4億美元。在執行“南向政策”和“北向政策”中,以中國的周邊國家為目標,加大經貿、投資的力度,以達到提升與中國建交國家實質關係的目的。對一些政局多變、經濟困難的國家,台灣當局則利用經濟援助、投資、貸款、贈款等手段,甚至直接進行賄賂、收買、拉攏其與台“建交”或“復交”。一些國家在處理同台灣的關係時實用主義抬頭,企圖在與中國維持、發展關係的同時,最大限度地從台灣得到經濟實惠。1997年亞洲經濟危機爆發後,台灣當局利用一些國家急需經濟援助之機,提出種種要價,要挾有關國家同意其政要往訪、簽訂官方協定等,並企圖擠進政府間援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