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川市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金鳳區機構改革方案》(銀黨辦[2019]7號),制定本規定。
銀川市金風區衛生健康局是銀川市金風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一)貫徹實施國民健康政策,執行國家、自治區、銀川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定轄區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有關標準、技術規範和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統籌規劃轄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基層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全面落實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轄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組織實施轄區疾病預防控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金鳳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四)組織實施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貫徹執行職責范國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落實國家、自治區、銀川市關於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落實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和資格標準,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組織實施自治區、銀川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擬訂實施金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保健、科研機構。
(九)貫徹落實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貫徹實施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指導鎮、街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計畫生育政策,指導金鳳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指導基層衛生健康、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改革運行新機制,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並指導落實;組織實施繼續醫學教育,指導基層衛生健康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金風區衛生健康局固繞健康金風建設,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金風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金風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金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全風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金鳳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金風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金風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金風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金鳳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金風區衛生健康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4、與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金風分局的有關職貴分工。金風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