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金鳳區自然資源局

根據銀川市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金鳳區機構改革方案》(銀黨辦[2019]7號),制定本規定。

銀川市金鳳區自然資源局是金鳳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金鳳區林業和草原局、金鳳區園林管理局牌子。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

主要職責

(一)負責在本轄區範圍內宣傳和貫徹實施自然資源法律法規政策,開展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12345、兩法銜接工作。
(二)會同鄉(鎮)人民政府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轄區內(含農墾農場)鄉(鎮)、小城鎮(特色小鎮)、村莊各類規劃(含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鄉村振興規劃等)的編制、審核、備案等規劃管理工作,並完成報批工作。
(三)負責耕地保護工作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基本農田劃定、補劃工作,落實耕地目標保護責任書規定的工作任務,負責未利用地開發審批的受理與審查。
(四)負責設施農用地備案。
(五)負責轄區自然資源變更調查和動態監測工作;在市自然資源局授權和指導下,承擔轄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和專項調查工作;積極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做好轄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六)負責轄區自然資源監督檢查,開展自然資源動態巡查,依法有效制止各種自然資源違法行為,配合完成市自然資源局安排的轄區年度土地和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完成國家自然資源例行、專項、審核督察工作。負責轄區項目用地的批後監管工作。配合市自然資源局開展轄區閒置土地前期調查工作。
(七)負責轄區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隱患點巡查工作。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
(八)負責監督轄區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打擊非法盜採礦產資源行為,負責監督轄區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督促礦山企業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採,杜絕超層越界等違法行為;督促礦山企業按照地層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進行礦山恢復治理,落實生態保護相關制度,監督開展防治礦區揚塵污染工作。
(九)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的實施。
(十)貫徹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執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負責地圖管理,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
(十一)負責自治區安排部署的新型城鎮化重點項目考核工作,做好銜接、報表統計和村鎮報表統計等相關工作。
(十二)在市自然資源局的授權和指導下,負責市轄區鄉(鎮)範圍內(不含豐登鎮)建設項目選址工作,出具《建設項目選址審查意見表》。
(十三)負責轄區土地、森林、草原、濕地、水、水陸生野生動物和自然保護地等自然資源的監督管理。
(十四)組織開展植樹造林,擬訂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林地管理;組織指導宜林區種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負責轄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退耕還林、還湖、還草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技術服務、新技術推廣。
(十五)組織實施、管理和保護城市次幹道及次幹道以下街巷的行道樹、公園廣場、街頭綠化、小遊園綠化工作,並進行監督和檢查;配合市園林管理局完成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複查工作;負責轄區古樹名木、園林雕塑的鑑定、調查、統計、建檔及對古樹名木養護和監督指導。
(十六)承擔金鳳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十八)負責轄區綠化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金鳳區區委、金鳳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職能轉變。自然資源局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職責,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金鳳區應急管理局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職責分工。金鳳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金鳳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防治,負責地質災害的的應急救援。
2、與銀川市生態環境局金鳳區分局在生態紅線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金鳳區自然資源局負責生態紅線的劃定和調整管理,金鳳區生態環境局承擔生態紅線保護的相關監管工作。
第四條金鳳區自然資源局設下列內設崗位:
(一)副局長。分管轄區國土管理工作;分管轄區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分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分管水資源調查、草原(地)資源調查和管理;分管社會綠化工作;分管機關日常工作。
(二)副局長。分管林業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有害生物防治、綠化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等工作。
(三)自然資源規劃管理崗位。負責轄區土地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林業資源、水資源、草原(地)、濕地資源調查和管理;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組織實施轄區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處理機關日常工作。
(四)林業和園林建設崗位。編制金鳳區林業和綠化建設管理規劃、年度實施計畫,制定施工質量和養護標準等;承辦金鳳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編制本區全民義務植樹計畫,組織監督造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等。

人員編制

金鳳區自然資源局行政編制5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

金鳳區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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