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科技特派員認定及管理辦法

為指導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深入發展,規範科技特派員認定與管理,促進科技要素向基層集聚,推進產學研用緊密結合,帶動產業技術升級和產品市場競爭力,根據銀川市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實施意見及其他有關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指導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深入發展,規範科技特派員認定與管理,促進科技要素向基層集聚,推進產學研用緊密結合,帶動產業技術升級和產品市場競爭力,根據銀川市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實施意見及其他有關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特派員,是指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程式選聘、市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認定、圍繞我市優勢特色產業鏈從事科技創新創業、科技成果轉化、開展技術諮詢指導服務的科技人員。
第三條 科技特派員的類型
(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員
具有紮實的相關產業領域專業知識技能,從事科技創新創業、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諮詢服務活動的科技人員;
(二)法人科技特派員
深入農村投資創辦領辦企業或經濟合作組織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的科技人員。
(三)企業科技特派員
來源於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工業領域中小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轉化科技成果、解決企業生產和新產品研發技術問題的科技人員。
第四條 科技特派員的認定、批准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市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覆核備案。
第五條 科技特派員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努力工作,恪守誠實信用原則,維護國家、集體利益,不斷提高創新創業和經營管理水平,促進縣域經濟繁榮。
第二章 聘用條件
第六條 科技特派員應當滿足的具體條件
(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員應當滿足的條件
1、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深入基層或者企業從事科技服務活動至少半年以上;
3、至少掌握一門以上專業技術且技術優勢明顯,能夠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引進示範套用或開展技術諮詢服務活動。
(二)法人科技特派員應當滿足的條件
1、在農村投資創辦、領辦的科技型企業、科技服務實體或合作組織,能夠帶領農民從事農業生產、加工、銷售服務;
2、區內註冊在銀川市運營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生產經營企業和其他市場化經濟實體;
3、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帶動農民增收,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
(三)企業科技特派員應當滿足的條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職及離退休科技人員;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高級以上職稱;
3、能夠圍繞工業優勢特色產業的相關節點開展產學研合作、轉化科技成果以及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對接服務。
第三章 申報與認定程式
第七條 科技特派員的認定批准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市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覆核備案。
第八條 科技特派員申報與認定程式
(一)個人申請。自願加入科技特派員的科技人員向縣(市)區科特辦提出申請,填寫科技特派員申請表;
(二)單位審核推薦。非在職人員由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同意並審核申請表信息,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提交縣(市)區科特辦;
(三)縣(市)區科特辦審核,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認定。縣(市)區科特辦審核申請表內容,由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報縣(市)區科技特派員協調領導小組認定批准。
(四)市科特辦覆核備案。縣(市)區科特辦於每年4月1日前將新選聘的科技特派員名單及動態調整後的科技特派員名冊報市科特辦,市科特辦對新選聘的科技特派員覆核後備案,並頒發《銀川市科技特派員證書》。
第四章 管理與考核
第九條 符合相關條件的在職科技人員申請參加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工作的,應當履行單位工作職責,方可享受區、市、縣(市)區關於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有關扶持政策。
第十條 科技特派員的日常管理由市、縣(市)區科特辦負責。科特辦堅持對科技特派員實施動態管理,確保科技特派員隊伍較好素質和良好的創業服務態勢。
第十一條 縣(市)區科特辦依據《銀川市科技特派員考核辦法》對在編科技特派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在職科技特派員應當突出公益性服務績效和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套用實效,考核非在職科技特派員應當突出創新創業績效和帶動農民實效。
第十二條 考核結果作為縣(市)區科特辦實施科技特派員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對創業成效明顯、帶動效果好的科技特派員繼續保留聘任;對發揮作用不好、違反職業道德、不履行工作職責、考核不合格的適時予以調整解聘。
第五章 資金支持
第十三條 市、縣兩級財政在科學技術經費中設立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專項資金,支持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和技術服務活動。
第十四條 科技特派員申報的創業服務項目,經縣(市)區科特辦推薦,市科特辦驗收通過、市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審批後給予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專項資金支持。
第十五條 各金融機構應當對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提供金融支持,努力改進金融服務,轉變服務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銀川市科特辦。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6月印發的《銀川市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人員選派及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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