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教育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09〕67號),設立銀川市教育局,為銀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教育局
  • 地區:銀川市
  • 職責:開展創業意識教育
  • 隸屬: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綜合改革工作,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自治區學校設定標準、教學基本要求的落實;指導縣(市)區教育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四)承擔統籌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配合教育督導部門組織對本地區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以及教育均衡發展的督導與評估工作;進一步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促進教育系統行風建設。
(五)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對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
(六)審查和報批普通完全中學、高級中學、職業中學及中等專業學校的開設、更名、停辦、撤併以及調整建制和編制。
(七)加強職業教育工作,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組織、指導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師資隊伍管理改革、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工作,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和教學評估標準;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八)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法規,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全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
(九)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學校布局規劃、資源整合。
(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綜合治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完善防範措施和安全穩定工作。
(十一)負責教師和教育行政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師資培訓、教師繼續教育以及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師資格年審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教育科研、教學研究,進行課程教材改革試驗和教學試驗;加強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普通大中專、成人大中專、自學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錄取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稚園的學籍管理;指導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稚園的招生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套用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會務、保密、檔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負責擬訂教育立法的總體規劃、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擬定全市教育事業年度計畫;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工會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保險、福利和評殘撫恤等工作;承擔教育系統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黨風廉政、信訪督辦、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老幹部和退休教師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務、政務(校務)公開的監督工作;負責系統黨員發展、培訓和統計、黨費收繳和使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和師德先進典型的培養、宣傳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骨幹教師規劃管理及認定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城鄉教師交流、支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職工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承擔教育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直屬單位教師的職務聘任及管理工作;負責“名師工作室”建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劃出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審批前的報名、培訓、考試等相關工作;負責劃出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審批前的報名、培訓、考試等相關工作,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增強公共服務能力,確保工作的專業性和連續性,避免監管和服務缺位、失位。
(三)規劃財務處。
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學校建設用地、布局規劃、資源整合規劃、標準和方案;承擔中國小基本建設項目儲存、申報、實施和直屬中國小、幼稚園校舍維修;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建投資、教育經費管理政策;管理教育專項補助經費、社會各界的教育援助: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的監控和效益評價;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和有關專項經費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系統內單位經費運行情況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教育資源、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儲、統計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幼稚園辦學裝備計畫、配備、調撥、報廢等工作;管理機關及直屬學校的固定資產;負責學生的資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目標任務的落實。
(四)教學管理處(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貫徹《義務教育法》,開展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綜合評價,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承擔各類教育的綜合改革和實驗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的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稚園的招生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科研工作;承擔中國小教材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職業教育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負責創業意識教育、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學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巨觀管理及社會力量舉辦各類教育及教育機構、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套用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五)教育管理處。
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組織指導學校開展科技、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及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軍訓、國防教育和雙擁工作;組織指導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協調開展校園足球等體育項目的推廣工作;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性校長、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擬訂全市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質量評估標準;指導中國小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交辦的相關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協調配合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教育系統突發安全事件的應對處置;指導學校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做好普法教育、禁毒教育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共青團、少先隊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各級團隊組織建設並開展各項教育、實踐活動;負責教育系統青年志願者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24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1名,其中:主管8名(綜合事務主管、老幹部工作主管、組織人事主管、監察主管、規劃主管、財務主管、教育主管、教學主管),副主管3名(由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具體設定)。
另核定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正科級),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5名。

其它事項

(一)銀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主要職責是:代表市政府對全市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市“兩基”的實施和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含民辦學校)、幼稚園和其它教育機構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對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制定銀川教育督導與評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導性檔案;對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學校實行全覆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承辦銀川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核定行政編制3名,教育督導室主任1名(副處級),後勤事務由市教育局承擔。另給銀川市教育考試中心增加1名全額預算事業編制,主要用於全市教育督導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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