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工業和信息化黨工委系統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 發布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
- 施行時間:2011年1月1日
- 檔案類型:政府檔案
議事內容,議事程式,議事紀律,違規處理,
議事內容
1、制定和貫徹落實各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的決定。
2、本企業班子組織、思想、作風及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事項。
3、本企業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項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畫。
4、討論決定黨員職工的培養、教育計畫。
5、討論接收新黨員,對黨員做出獎懲決定;開展對黨委(總支、支部)委員、黨員的述職考評、民主評議;研究黨委(總支、支部)的換屆事宜,選舉產生新一屆黨委(總支、支部)委員會或各級黨代表。
6、討論黨費收繳支出事項,組織培訓、慰問困難黨員等。
7、討論班子自身建設方面的事項,審定班子成員的分工及調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項。
議事程式
1、確定議題。議事前應協調溝通,徵求班子成員的意見,然後確定議題,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會議準備。
2、會議通知。要提前通知應到會人員。參會範圍要本著擴大知情權、參與權的原則,儘量擴大參會人員範圍。
3、會議討論。議事會議由各企業黨委(總支、支部)主要領導主持,參會人員充分發表個人意見並表明態度。主持人科學集中討論意見,提請會議表決。未到會參會人員的意見可用書面的形式在會上表達。
4、會議表決。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決定多個事項時應逐項表決。
5、作出決策。根據表決結果,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場宣布決策議題通過或者否決。
6、會議記錄。按照《銀川市關於進一步規範會議記錄的規定》,做好會議記錄。
7、議事公開。凡提交議事的各類議題(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項),原則上通過黨務公開欄、檔案等形式對黨員民眾公開。
議事紀律
1、參加議事會人員原則上為各企業黨組織的黨委(總支、支部)委員。
2、議事會原則上每半個月召開一次,遇到重大緊急事項需及時研究的,可隨時召開。
3、議事會必須有半數以上的黨委(總支、支部)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對重大事件做出處理決定,應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總支、支部)委員到會方能舉行。
4、參加議事會的參會和列席人員在討論涉及本人及其家屬的任免、調整、獎勵等問題時應迴避。
5、對應保密的會議內容及討論情況,必須嚴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6、對應議而未議的事項,以及議而未決的事項,不予執行。對議事會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如有不同意見,或在工作中因出現新情況需要改變原決定的,可向本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建議提請下次議事會討論,但在組織沒有做出新的決定之前,應堅決執行組織決定,不得有任何與組織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
違規處理
1、討論決定事項不按議事規則進行集體議事和表決形成決定的,要立即糾正重新議事。
2、未經集體議事或會議表決,又未及時糾正的,由上級黨組織對會議主持人予以通報批評,或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3、強化執行力,對會議決定事項不執行、執行不力、敷衍塞責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本規則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