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農村消防工作現場會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消防工作,切實提高農村民眾預防火災能力,為新農村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工作建設的意見》、《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工作建設標準》、《關於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
  • 地區:銀川市
  • 類型:檔案
  • 相關:農村消防安全
工作目標,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基礎建設,提高保障水平,切實加強消防專業規劃,積極開展“三清兩改”活動,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加強隱患整治,加大執法力度,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嚴格火災隱患源頭控制,加強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

工作目標

全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工作建設標準》,把農村消防工作納入到新農村建設整體工作當中,同規劃、同建設、同發展,不斷改進和加強農村防火基礎工作,探索創新本地區農村消防工作新機制。力爭“十二五”期間,實現全市農村消防工作機制健全,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基本建立,農村消防基礎設施逐步完善,農民民眾消防安全意識普遍增強,農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農村火災事故多發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抗禦火災的整體能力進一步增強。

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一)建立並落實消防工作考評和責任追究機制。市政府將把鄉鎮消防規劃及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情況列為對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工作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縣(市)區政府要將農村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內容,每年分兩次進行檢查考核。同時,要完善消防責任追究的程式、制度、辦法,依法加大對不依法行政、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失職瀆職、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等行為的追究力度,特別是對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建立農村消防工作格線化管理體系。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轄區實際,對各鄉(鎮)消防工作實施“格線化”管理,確保消防安全處處有人管、時時有人抓。以鄉(鎮)政府為“大格線”,成立由鄉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綜治辦、公安派出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配備兼職工作人員,並建立志願消防隊,作為鄉(鎮)消防安全的骨幹力量。主要負責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分析本鄉(鎮)火災形勢,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對發生的火災事故,及時組織撲救。以行政村為“中格線”,建立村民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村支部書記擔任,成員由村委會主任、治保主任、村民小組組長組成,並建立村級義務消防隊。主要負責落實鄉(鎮)消防工作安排部署,組織村民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村民防火公約,以及撲救初起火災事故。以“十戶聯防”為小格線,按照各村村民居住的分布情況劃分十戶聯防區域,以相鄰十戶為單位,成立消防聯防小組,負責對聯防區域內農戶用火、用電、用油、用氣進行檢查,做好夏秋收季節和重大節日的防火巡查及夜間看護。
(三)切實完善農村消防保障機制。各縣(市)區政府要將農村消防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制訂出台消防事業經費保障標準,並隨著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消防工作任務的增加和財政保障能力的增強而逐步提高。各級人民政府要合理規劃消防安全布局,將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裝備納入城 (鎮)發展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確保各項建設資金的落實。同時,加大鄉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的投入,專項用於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加強基礎建設,提高保障水平

切實加強消防專業規劃

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制定“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進一步修訂城鎮消防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各鄉(鎮)政府要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法和城鎮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結合實際將村民住宅與企業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納入鄉鎮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中,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鄉(鎮)建設同步實施。

積極開展“三清兩改”活動

“三清”即清理住宅防火間距,清理柴草堆垛和雜物,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拆除占用公共通道、堆場的危舊房屋,實行柴草集中堆放、家畜集中圈養、汽油統一管理。“兩改”即改水、改路,全面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利用“農村人畜飲水工程”開展“消火栓下鄉”活動,天然水渠設立消防取水口,建設消防蓄水池。按照主、支幹道能通行消防車的標準,對村莊道路進行加寬、家固改造。

切實加強隊伍建設

各縣(市)區政府要依託各鄉鎮派出所建立鄉鎮消防隊,隊站設立在鄉鎮政府所在地的派出所,隊員由派出所民警及應急救援分隊人員擔任,其他人員由保全、輔警等人員補充。各鄉鎮公安派出所要建立“三警合一”處警工作模式,既要履行治安管理,又履行道路交通、初起火災撲救的職能。公安消防機構要指導各鄉鎮消防隊建立完善執勤、訓練、值班及獎懲等工作制度。
各縣(市)區政府要將鄉鎮消防隊日常業務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每年不應少於3萬元,年初一次性撥付。鄉鎮消防隊站建設經費由各縣(市)區政府籌集,實行統一配備,確保每個隊站至少建立1間消防車庫,配備1輛小噸位消防車及隨車器材、1台液壓剪擴器、1台無齒鏈鋸、1台消防手抬機動泵及相關人員防護裝備和配套設施。

加強隱患整治,加大執法力度

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公安消防機構要積極開展“消防業務指導下鄉”活動,幫助指導各鄉(鎮)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各鄉(鎮)派出所要根據本地火災形勢和特點,發揮派出所分布點多面廣的特點,重點抓好“小、遠、散”場所的消防安全管控。適時組織開展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建築消防設施等專項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要在當地公布火災隱患舉報電話,明確專人負責,對民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逐件進行核實、查處,並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嚴格火災隱患源頭控制

各級公安、建設、文化、衛生、教育、安監、房管、規劃、質監等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條件作為行政許可的重要條件,定期通報消防工作信息,各負其責,嚴把“準入關”,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不得批准。要提高消防監督的科技含量,確保消防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和消除火災隱患。

加強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

各級政府要緊密結合農村實際,按照“貼近民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的要求,把農村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普法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以及中國小素質教育、創建文明村鎮、評選文明戶等活動中。各鄉(鎮)政府應當建立消防工作室(可合用),設定消防宣傳器材設備和展板,利用農業收割季節、春節、元宵節、清明節和鄉村民俗活動等節點,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各鄉(鎮)政府要制定年度消防宣傳教育計畫,每年至少在村民集中場所組織2次消防宣傳活動,舉辦2次農村消防安全骨幹及義務消防隊員培訓班,倡導科學的生產、生活習俗,指導農民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強農民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農民民眾基本的滅火和逃生技能。行政村每季度要在農民民眾集中的集市等場所組織村民開展一次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在醒目位置設定消防固定宣傳欄、宣傳牌、宣傳標語,在駐村企業和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地段、部位)製作防火警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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