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山縣司法局公車改革實施意見

鉛山縣司法局公車改革實施意見
為做好我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根據《上饒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和《鉛山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基本情況
1、單位名稱:鉛山縣司法局。
2、單位性質:行政機關。
3、基本構成:鉛山縣司法局是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的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開展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提供法律保障。內設人秘股、法制宣傳教育股(掛鉛山縣普法辦牌子)、律師公證工作股(掛縣公證處牌子)、法律援助工作股(掛縣法律援助中心牌子)、基層工作股、社區矯正工作股等六個工作部門,派出18個鄉鎮司法所和17個鄉鎮法律服務所,管理鉛山縣律師事務所。
4、參改人員情況:我局現有行政編制45人,工勤編制2人,實有在編在崗人數33名,其中:正科4名,副科6名,科員21名,機關工勤人員2名。
5、現有公務用車情況:我局車輛編制數共6輛(一般公務用車3輛,一般執法執勤車輛3輛),實有車輛6部,具體是:一般公務用車3輛,分別是:贛ED-029、贛EZ5980、贛E9Y719;一般執法執勤車輛3輛,分別是:贛ED-056、贛EW2278、贛ES2279。
6、司勤人員情況:我局無專職司勤人員,日常工作開展需要使用公務用車,由在職幹部或臨時聘請人員駕駛。
二、一般公務用車改革
按方案中規定,我局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執法執勤用車的參改部門,故原三輛一般公務用車全部取消。
三、執法執勤用車改革
1、原核定執法執勤用車編制總量3輛,實有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輛;
2、根據我局職能、機構和一線執法執勤崗位(具體範圍有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矛盾糾紛調解、法制宣傳、法律服務等,核定編制數38人),按照方案中一般執法執勤車輛改革少於或等於原核定編制數70%標準,結合工作實際研究提出保留一般執法執勤用車2輛,保留車輛為贛EW2278、贛ES2279。
四、取消的公務用車處置
1、我局共取消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分別是:贛ED-029、贛EZ5980、贛E9Y719;一般執法執勤車輛1輛:贛ED-056。其中贛ED-029、贛ED-056申請報廢。
2、我局承諾嚴格按縣裡統一時間節點完成車輛的封車停駛。按要求備齊要取消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車憑證、購置附加稅完稅證明、各類保險單、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材料以及隨車工具,確保移交車輛無違章記錄,年檢及保險有效期在3個月以上。
3、車輛移交負責人:張劍。
鉛山縣司法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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