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磯應詰文

《釣磯應詰文》是唐代駱賓王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釣磯應詰文
  • 作者:駱賓王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釣磯應詰文
餘以三伏晨行,至七里瀨,此地即新安之江口也,有嚴子陵釣磯焉。澄潭至清,洞澈見底,往往有群魚戲,歷歷如水上行。舟人有釣者,試取餌投之,或有游而不顧者,或有貪而輒吞之者,引竿而舉,因以獲焉。其始出也,掉尾揚鬐,有若恃力而自免;其少退也。則鼓鰓儒沫,有似屈體而求哀。嗟乎!勢牽於人,道窮乎我。將欲以下座而歌馮子,又安能中轍而呼莊周哉?餘乃祝之曰:“猛獸搏也,拘於檻阱;鷙鳥攫也。縶於樊籠;素龜靈也。被發河津;白龍神也,掛鱗且網。何不泥潛而穴處?何故貪餌而吞鉤乎?”於是放之江流,盡其生生之理。
時同行者顧詰餘曰:“夫至人之處世也,擬跡而後投,隱心而後動,終始不易其業,悔吝不乖其情。而吾子沉緡於川,登魚於陸,烹之可以習政術,羞之可以助庖廚,曩求之將何圖?今舍之將何欲?”
餘笑而應之曰:“聖人不凝滯於物,智士必推移於時。知幾之謂神,含生之謂道。殷乙聖也,囚於夏矣;孔某賢也,畏於匡矣。以明哲之賢,尚罹幽憂之患,況鱗羽之族,能無弋釣之累哉?故曩吾有心也。恐求之不得;今吾無心也,既得之而亡求。夫求與舍,不亦雙美乎?烹與羞,不亦兩傷乎?況療飢者半菽可以充腹,為政者一言可以興邦,亦奚必因小鮮而後明三異之規,剿大命而後寄一飧之飽?擒而不殺,可不謂仁乎?獲而不饗,可不謂廉乎?且夫垂竿而為事者,太公之遺術也。形坐磻溪之石,兆應渭水之璜,夫如是者,將以釣川耶?將以釣國耶?然後知古之善釣者,其惟太公乎?又有妙於此者,其惟文王乎?夫文王制六合為鉤,懸西伯為鉺,薦之於清廟,投之於巨川,一引而獲太公,再舉而登尚父。由此觀之,蹲會稽而沉犗者,鮑肆之事也;踞滄海而負鼇者,漁父之事也。斯並眇小者之所習,安知大丈夫之所釣哉?”

作者簡介

駱賓王(約619~ 687年),字觀光,漢族,婺州義烏人(今浙江義烏)。唐初詩人,與王勃、楊炯、盧照鄰合稱“初唐四傑”。又與富嘉謨並稱“富駱”。辭采華膽,格律謹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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