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鶚書院

金鶚書院

金鶚書院座落在金鶚山南麓,始建於清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原為清代大學士吳獬的書齋。後在此基礎上謀建書院於此,未果。光緒十年(1884)知縣劉邦華捐資倡建。1995年恢復重建。書院依山傍水,吐納蒼翠,滿目靈秀,佳景如畫。院內建有藏書樓、講學堂、孔聖堂、山長軒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金鶚書院
  • 地理位置:湖南嶽陽南湖大道
簡介,首任掌門山長——吳獬,古代書院的興衰,

簡介

有門坊、講堂、藏書樓、稻香樓、奎星閣、先聖祠、報功祠、知味軒、文昌亭(始建乾隆年間,道光13年重修文昌閣)、齋舍等,置田租769.5石、屋租錢120串為經費。十二年士紳訂立章程8條,規定設山長、監院、帳房各1人,管理田莊首事、齋夫各2人,監理4人共管書院事務。山長主教學,由邑紳“公舉品學兼優,夙有名望者”充任,每年由知縣關聘;監院管行政,“由士紳公舉志潔行芳之士”擔任,“定期三年更替”,“另舉公正紳耆”為監理,“若監院不能勝任及有事故”,即會同大捐主“隨時另舉”。每年招生童正課20名、副課20名、附課50-60名肄業其中。每月官、師3課,名列前茅者有獎,光緒末年停辦。吳獬自任首任書院山長,1995年香港孔教學院院長著名實業家湯恩佳先生捐資100萬港幣於原址重建。書院依山傍水,吐納蒼翠,滿目靈秀,佳景如畫。院內建有藏書樓、講學堂、孔聖堂、山長軒等。

首任掌門山長——吳獬

吳獬(1841—1918),湖南省岳州府臨湘縣桃林人,字鳳笙,清光緒丙子亞元,己丑進士。少時就顯示天資聰穎,成誦五經四書,20歲就讀嶽麓書院。清光緒二年(1876)中舉。當時甘肅總督左宗棠欲聘吳為幕僚,吳以疾辭。光緒己丑科(1889)中進士。他在考卷中指出:“耕不問奴,織不問婢,各取盈於編戶之家,何堪不曉事長官,轉使窮年凍餒。”揭露當時官吏不問農民耕織的艱難辛苦,只向民間榨取,致使民眾終年無食無穿的時弊。主考李鴻章對吳的文章作“傷時”定論,不許取第一,不許列入翰林,僅以即用知縣簽分廣西。是年,湖廣總督張之洞慕名訪吳,交談學問,長達一天。後對僚屬說:“洞庭一湖水,唯鳳笙飲一匙,我與諸公僅嘗其涓滴耳。”光緒十八年(1892),吳任廣西來賓、荔浦知縣五年,體察民情,秉公執法,在荔浦縣衙門正堂題“ 簡政寬刑,與民為善;修文重禮,息訟寧邦”,表明他的執政思想。荔浦賭風嚴重,吳獬作《戒賭歌》相勸,並嚴懲首犯,僅數月賭風基本絕跡。為振學風,吳親至正誼書院督教,並允許學生進縣署,為之解難釋疑,諄諄教誨。1895年,荔浦發生販賣人口出洋做苦力一案,吳獬上書,請求嚴懲犯者。但朝廷因此案牽涉洋人,不敢辦理,遂不了了之。吳獬恨於不能解百姓之苦,於次年憤然後辭官返籍。 他非常重視教育,曾經在桂林府讀書堂題聯“榕樹不腐,桂樹不凋,華實未難栽,先在深培根腳;灕江自南,湘江自北,波瀾皆盡致,各須浚取源頭。”返回故里後,在十餘所書院任教五十餘年,其中任金鶚書院山長九年。光緒二十二年(1896),任湖南沅州府學使,兼敦仁書院山長。後分別到臨湘蓴湖書院、岳州金鶚書院、湖北通城青陽書院、衡陽石鼓書院、衡山研經書院、長沙嶽麓書院、湖南高等師範以及南京三江高等師範、湖南優級師範等處講學,以其高尚的品德和淵博的知識,教誨弟子,影響遍及東南諸省。他在各書院講學時,敢於創新,不守一家之說;敢於對名家作品進行評論,努力推進民主進步思想。他編著《一法通》,作啟蒙教育之用;編纂《獬錄宣講》,破除迷信陋習;作《放足歌》,並從自己的妻子女兒做起來宣傳婦女解放。用這些通俗讀物鼓勵學生和民眾,從禁錮的封建禮教中解脫出來。他希望國家大將倍出,1917年,吳佩孚升任師長,再次經過岳州,二度前往金鶚書院求見吳獬。臨別,意猶未盡,懇求吳獬贈幅墨寶。吳獬略加思索,隨筆寫了“民國正需廉恥將,吾家曾出廣平侯”一聯相贈。1917年,吳獬因年老體弱,返回故鄉桃林,辦私塾一所,親自督教,講授學生。1918年2月,北洋軍南下,兵擾桃林,燒殺擄掠。吳獬憤然成疾去世。遺著今存《不易心堂集》和《一法通》等。 上面是懸掛在金鶚孔子書院的吳獬先生略傳

古代書院的興衰

書院與藏書閣,是千百年前的高等學府與圖書館,曾伴著朗朗書聲與淡淡墨香,成為名流學者們的講經論道之所,文人學士們的嚮往之地。 書院在我國有悠久的歷史,它源於唐,盛於宋,衰亡於清末,歷時千載,是我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教育組織,在世界教育發展史上獨具特色,它對我國封建社會後期學術文化的發展,人才的培養,曾起過巨大的推進作用。 講學、藏書和供祭是構成書院的“三大事業”。 書院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近千年,唐宋期間以私人創辦、私人講學為主,元明時官方加強了控制,到了清代完全官學化,這是書院發展的總趨勢。書院在其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是中國古代教育史上的一份珍貴遺產,值得認真加以總結。 第一,書院的組織機構比較精幹,一般只設山長(或稱洞主、主洞)總理其事,規模較大的書院增設副山長、助教、講書等協助山長工作。書院的主持人多數是書院的主講,脫離講學的管理人員很少。 第二,書院是教學機關,同時又是學術研究機構書院的主持人或講學者多為當時的著名學者,甚至是某一學派的代表人物。每個書院往往就是某一學派教學和研究的中心或基地。教學活動和學術研究緊密結合、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第三,書院允許不同學派共同講學,重視學術的交流和論辯。特別是南宋以後書院盛行“講會”制度,成為書院的重要教學形式,不僅師生共同參加學術爭辯,而且常與地方上的學術活動緊密結合,使書院成為一個地區的教育和學術活動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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