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鑾杯高爾夫球隊際賽是金鑾湯泉高爾夫球會由和深圳鐵馬高爾夫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一個高爾夫球隊對抗賽事。每年5月份左右舉行,參賽球隊多達30餘支,採用三輪晉級淘汰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鑾杯高爾夫球隊際賽
- 舉辦期間:每年5月份
- 舉辦地點:金鑾湯泉高爾夫俱樂部
- 主辦機構:金鑾湯泉高爾夫俱樂部
競賽規程,參賽資格,比賽規則,
競賽規程
一、賽事信息:
1、賽事名稱:2015“金鑾杯”高爾夫球隊際賽
2、比賽時間:2015年5月——8月
3、主辦單位:金鑾湯泉高爾夫俱樂部
4、承辦單位:深圳鐵馬高爾夫
5、比賽地點:金鑾湯泉高爾夫俱樂部
6、比賽形式: 淘汰晉級制
7、贊助單位:深圳鐵馬高爾夫
二、比賽方式
輪次 | 賽制 | 球隊 | 說明 |
首輪第一天 | 四人四球比桿賽 | 40支 | 12人參賽,取前五組成績 |
首輪第二天 | 個人比桿賽 | 40支 | 12人參賽,取前10人成績 |
次輪第一天 | 四人四球比桿賽 | 20支 | 12人參賽,取前五組成績 |
次輪第二天 | 四人兩球比桿賽 | 20支 | 12人參賽,取前五組成績 |
末輪第一天 | 四人四球定分賽 | 8支 | 12人參賽,取前五組成績 |
末輪第二天 | 個人定分賽 | 8支 | 12人參賽,取前10人成績 |
經過創新,2015“金鑾杯”隊際賽將以淘汰制的形式呈現,共分三輪開打。
第一輪·晉級賽:每隊派出12名球員,第一場採取四人四球比桿賽,第二場進行個人比桿賽。兩場比賽各球隊參賽隊員的總桿(第一場取前5組成績、第二場取前10人成績)名次靠前的球隊晉級第二輪半決賽。(參賽球隊滿40支或超過40支將晉級前20名球隊,參賽球隊不滿30個將晉級前18名球隊。參賽球隊不滿21個將晉級前12名球隊。)
第二輪·半決賽:每隊派出12名隊員,第一場採取四人四球比桿賽,第二場進行四人兩球比桿賽(四人兩球比桿賽以本隊兩名球員共同使用一個球,每人各打一桿直至將球打入洞中的形式進行。)。各隊12名參賽球員(取前五組球員的成績)的兩場比賽得分之總和靠前者晉級決賽。半決賽第二場四人兩球比桿賽各隊在開賽前一天向組委會提交參賽球員名單時要註明單數洞和雙數洞的開球球員(半決賽將晉級前8名球隊。)
第三輪·總決賽:入圍總決賽8支球隊每隊派出12名參賽隊員,第一場採取四人四球定分賽,取前五組球員的成績。第二場採取個人定分賽,取各隊前10名球員的成績。各隊(第一場為每組最好成績的球員)(第二場為每名球員)打出信天翁得5分,打出老鷹球得4分,打出小鳥球得3分,打平標準桿得2分,打出比標準桿多一桿得1分。兩場比賽各隊隊員總分數靠前者為團隊冠軍。總決賽共設有團隊冠軍、團隊亞軍、團隊季軍、團隊第四 --- 團隊第八名。
三、名次與獎勵
1、冠軍球隊獲得50000元球隊獎金
2、亞軍球隊獲得30000元球隊獎金
3、季軍球隊獲得20000元球隊獎金
4、第四名球隊獲得10000元球隊獎金
5、第五名球隊獲得8000元球隊獎金
6、第六名球隊獲得7000元球隊獎金
7、第七名球隊獲得6000元球隊獎金
8、第八名球隊獲得5000元球隊獎金
四、參賽費用
1、練習日及比賽日打球費用:比賽日按420元/人/18洞(替補球員亦同),非比賽日(平日)按430元/人/18洞執行。總決賽當天不接受替補球員。
2、參賽球員的交通費、食宿費、球童小費自理。
3、賽事結束後至2015年12月31日,所有參賽球隊享受平日430元/人打球價格。
參賽資格
1、參賽隊員性別不限,年齡必須年滿18周歲。
2、參賽隊員必須為非考取並獲得中高協(或其他國家的高爾夫協會)頒發的職業教練證或職業球員證的業餘高爾夫球員,並且是球隊中的正式成員。如有違反此條賽事規程一經賽事組委會查實將判該隊本輪成績不得晉級下一輪。歡迎所有知情人向賽事組委會舉報。
3、每支球隊正式參賽的隊員人數為12人,參賽隊員都必須是該球隊大名單中的隊員,每名隊員在整個賽季只能代表一支球隊參加比賽。
比賽規則
一、比賽分區方式
參賽球隊滿40支將抽籤分4個區進行晉級,不滿30個將分A、B、二個區域分區進行晉級。原則上每個區域不超過10支球隊。賽事發布會將邀請各參賽球隊隊長、秘書長赴湯泉球會參加抽籤儀式(賽事日期將通過賽事微信平台向各球隊隊長、秘書長進行公布)
二:比賽分組
每場比賽分組名單由賽事組委會統一排定(按分區對陣表里的同組(例如A組)A1隊兩名球員與A2隊兩名球員同組)。隊長須在每個比賽日的前一天按第一組至第六組提供本隊球員分組名單。可以有替補球員,在正賽球員可以出賽的情況下替補球員的下場安排由球會負責派發,替補球員必須遵守球會的安排。(球員分組名單一經公布除非特殊原因所提報隊員因故不能出賽等可接受臨時增補球員外,否則一律不得更改,各隊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球員須在開賽前1小時前向組委會申報,否則賽事組委會一律不受理參賽球員的更換)
三、競賽規則
2、比賽中男子使用藍TEE開球,女子使用紅TEE開球,60歲以上男子使用白TEE開球(需出示身份證明給同組球員查驗)。
3、裁判員及賽事工作人員由組委員會統一委派。參賽球員要尊重裁判員的裁決。如果球員不同意裁判員的裁決,可以向賽事裁判長反映或進行申訴;如果裁判長維持原先的裁決,各隊參賽球員必須服從。
4、比賽記分採用同組不同球隊的球員交替記分,參賽球員有義務確認自己的成績。比賽完畢同組所有球員必須在記分卡上籤名確認該記分卡方可生效。
5、如出現惡劣天氣或其他危險情況需要中止比賽時,由裁判員或組委會工作人員鳴笛或逐組通知(已經開球的球員可將球先標記位置,回到會所等候組委會指示)。出現要調整比賽時間的情況時則由賽事組委會溝通涉及當日比賽的所有球隊另行安排比賽時間。(比賽如超過9洞因天氣原因需要中止比賽,組委會將根據情況或以即時的成績作為該場比賽成績。)
6、每一輪比賽如出現平局將以涉及該獎項的球隊所有參賽球員(指計算成績的球員)第二場成績之總和為依據,還是無法分出則以第二場後九洞成績之總和為依據,成績好者為該獎項之得主(獲得晉級)。如還是無法分出則以第二場第18洞的成績之總和為依據,還是無法分出則疊加第二場第17洞的成績之總和,以此類推,直至決出該獎項之歸屬者(獲得晉級下一輪之球隊)。
四、參賽禮儀
1、各隊必須在第一輪比賽前準備好球隊隊服、隊旗等物料。為了方便進行賽事宣傳請各隊在確認參賽時向組委會提供球隊標誌(球隊電子版LOGO)。
2、各隊隊員在比賽中必須遵守高爾夫禮儀,服從賽事組委會及裁判的裁決和判定。
3、任何一輪比賽中,不得刻意虛報比賽成績。
4、各球隊的領隊和隊員有接受媒體採訪的義務,積極配合媒體宣傳。
5、各球隊必須參加組委會所安排的正式活動,不得缺席組委會安排的任何會議和培訓(例如:開幕儀式、全體會議、發布會、培訓、頒獎晚宴等)。
註:若球員嚴重違反以上禮儀規則,將由競賽組委會討論後給予相應處罰於球隊。各球隊如任何一場比賽棄賽,所交賽事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五、賽程安排
由組委會統一在賽事微信平台向各球隊隊長公布。
六、說明
本規程解釋權歸2015“金鑾杯”高爾夫球隊隊際聯賽賽事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