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收兌業務是銀行收購黃金、白銀的業務。在我國歷史上金銀曾作為貨幣同其他不同質的貨幣同時流通,並且各種貨幣之間可以互相兌換。當金銀退出流通後,銀行的金銀兌換業務已經停止,我們現在用的“金銀收兌”一詞是從歷史上沿用下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規定,金銀收購工作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辦理。除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委託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金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銀收兌業務
- 類型:財經名詞
金銀收兌業務是銀行收購黃金、白銀的業務。在我國歷史上金銀曾作為貨幣同其他不同質的貨幣同時流通,並且各種貨幣之間可以互相兌換。當金銀退出流通後,銀行的金銀兌換業務已經停止,我們現在用的“金銀收兌”一詞是從歷史上沿用下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規定,金銀收購工作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辦理。除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委託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金銀。
金銀收兌業務是銀行收購黃金、白銀的業務。在我國歷史上金銀曾作為貨幣同其他不同質的貨幣同時流通,並且各種貨幣之間可以互相兌換。當金銀退出流通後,銀行的金銀兌換業務已經停止,我們現在用的“金銀收兌”一詞是從歷史上沿用下來的。...
金銀收兌帳務處理是指我國對金銀實行“集中管理、統一經營”的方針。“集中管理”是指金銀的管理權集中於中央;“統一經營”是指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統一收購、統一配集、統一調撥。專業銀行接受人民銀行委託,在交售與收購金銀時,應說明當時的牌價,當面拆包清點,稱量,鑑定成色,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購價格計算價款...
金銀收兌配售業務審計是對銀行在辦理金銀收兌和配售過程中發生的收支及管理情況的審計。其主要內容:審查金銀收兌單證和金銀封色,看各行處是否做到手續完整清楚,帳證、實物相符,有無壓低成色、剋扣重量及走漏現象;檢查金銀配售是否有計畫,金銀用途是否合理,監督金銀的使用,並推廣節約使用金銀的工藝經驗;金銀收兌、...
代理金銀收售業務是國務院金銀管理辦法的規定,出自夏伯忠主編的《新會計大辭典[M]》(1993年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代理金銀收售業務按照國務院金銀管理辦法規定,各部門、各單位也不得自行貯藏金銀,應交由人民銀行收兌,至於私人手中的金銀雖然得到憲法保護,但“禁在社會上作價流通,如需要兌換,也只能到人民銀行...
金銀的收購價款、由於價格浮動及成色檔次變化所產生的調入日配售價(即聯行調撥價) 與售出實物日配售價的正負價差,以及規定的業務費用,列入總行賬務統一核算成本。代總行保管金銀的提煉損耗由總行承擔。各行收兌及配售金銀過程中,由於升、降色及升、降秤產生的收益和損失,計入各行損益。④金銀業務核算具有資金收付...
金銀占款是指銀行在金銀實物上占用的資金。銀行資金運用類項目之一。在銀行會計核算中設“金銀占款”科目反映每日發生的金銀收兌情況,如出售金銀以及由上級調入的配售金銀的價款,應及時辦理核算,並根據該科目日結單內現金、轉帳的收、付合計金額,按日登記總帳,結計餘額。定義 金銀占款, 是指銀行買賣黃金、白銀形成...
2.7代理發行國家債券業務的核算 3對專業銀行存、貸款業務的核算 3.1存、貸款業務核算的意義和要求 3.2帳戶的設定與管理 3.3存款業務的核算 3.4貸款業務的核算 3.5專項貸款業務的核算 3.6繳存存款業務的核算 3.7金融機構特種存款業務的核算 3.8再貼現業務的核算 3.9公開市場業務的核算 4金銀收兌業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