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貓案是古文學作品,出自《不用刑審判書·卷四》。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金貓案
- 創作年代:19世紀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出自:《不用刑審判書·卷四》
金貓案,解析,
金貓案
正文:宿遷貧民有控掘地得金貓,斷一爪,換得錢十餘千,以其貓寄鄰母家,鄰母后不認,求為追究者。堂訊時,甚言其金睛炯炯,光滿一室。並有紳士來言,某子掘寶之地往往夜來常見光彩雲。公不能不信,疑婦乾沒,頗刑某婦。某婦妄雲藏在床底,公往臨掘,無有也。詰婦,婦又妄雲埋在廚房。及掘之,又無有。公知婦冤,令泥塑一貓,塗以金。復訊時,置案上,謂原告曰:“是汝否?”某狂喜曰:“此正我所掘獲之貓也。”叩首具領。公笑曰:“汝雲已斷一爪,何以四足俱全?”某無言,乃笞之,公而深悔刑婦之非也。
注釋:乾沒:吞沒。
控:控告。
金:用金塗
詰:責問
乾沒:吞沒
領:認領
譯文:宿遷有一個貧窮的人,控訴說,他曾在挖掘土地的時候得到金貓一隻,其中的一個爪斷了,換得十餘千錢,他把那隻金貓寄放在鄰居老母的家裡,老太太后來不認帳了,求官府追究老太太的責任。審堂的時候,窮人大講特講那隻金貓的金眼炯炯有神,光充滿了整個房間。而且有紳士來說,那個人掘出金貓的地方,夜裡常能見到光彩。公不能不相信,懷疑那位老太太要僥倖吞沒這隻金貓。就對那老婦人用了很多刑。那老婦人就亂說金貓藏在床下,公前往現場親自監督挖掘,沒有。又責問老婦人,又說藏在廚房。到那裡挖掘,又沒有。公知道老婦人是冤枉的。就叫下人用泥塑成一隻貓,用金粉塗在外面。再訊時,把金貓放在案桌上,對原告說:“這貓是你的嗎?”那個原告狂喜地說:“這正是我所掘獲的貓啊。”於是叩首認領。公笑著說:“你說那貓已斷了一爪,可這隻貓為什麼四足俱全呢?”那人無話回答。公命鞭打他,而自己又深深後悔當初對老婦人用刑是用錯了。
解析
(1)金貓一案,能體現“公”斷案時哪些良好的品性?
答:體現出“公”明察秋毫,秉公辦案,勇於自責。
(2)原告是誰?
答:貧民。
(3)被告是誰?
答:鄰母。
(4)這樁案件是否是冤案?為什麼?
答:是,因無物證,且婦說不出贓物埋藏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