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藍皮書: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22)

《金融監管藍皮書: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22)》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監管藍皮書: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22)
  • 發布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發布時間:2022年6月
發布報告,主要內容,

發布報告

2022年6月2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金融監管藍皮書: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22)》(下稱《報告》)。《報告》建議通過“管、助、學、試”來最佳化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建設監管制度、保障監管資源、夯實監管技術、最佳化監管路徑。

主要內容

《報告》指出,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背景下,監管機構對於資產管理公司(AMC)合規展業、穩健經營的監管力度大幅增強,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引導行業機構聚焦主業經營、創新處置手段。但是,未來金融風險防範任務仍然艱巨,房地產市場仍是系統性風險的潛在威脅、地方融資平台債務風險未實質性緩釋、中小金融機構受城投債違約影響風險加劇,這些都需得到及時有效應對與處置。
《報告》建議通過“管、助、學、試”來最佳化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建設監管制度、保障監管資源、夯實監管技術、最佳化監管路徑。
一是管:修訂和完善立法,通過立法技巧提高監管威懾力。建議將《條例》所指的AMC重新界定為“經國務院銀行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主要或專門從事不良資產收購管理和處置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將地方AMC也納入條例監管對象並作出單獨規範。明晰AMC的市場定位、展業邊界和治理規則,引導梳理存量業務,規範新增業務,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職能作用。明確監管範圍和處罰措施,通過信息報送、現場檢查等多樣化手段對AMC進行全覆蓋、穿透式審查,加大對AMC金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強監管威懾力。
二是助:完善配套措施,為AMC正常運營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建議鼓勵地方AMC建立徵信報送機制,探索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既可為AMC開展盡調工作提供技術支持,也可通過徵信回復督促交易對手按時履約。財政資金是不良資產重組的有力支持。建議監管部門允許符合條件的地方AMC利用銀行貸款、公司債、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理財直接融資工具、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渠道融資,支持銀行對地方AMC收購不良資產予以信貸支持,鼓勵開發專項貸款或資管產品,擴大地方AMC資金實力。
三是學:借鑑國際經驗,提升數位化智慧型化監管水平。不同監管部門間存在信息分割,有必要夯實數據基礎、共享信息資源以提升智慧型化監管水平。監管效率和效果有限,建議充分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數位技術最佳化監管手段和程式,或可實現遠程監管、實時追蹤甚至精準預測,提高監管活動的及時性、前瞻性和科學性。目前資產管理領域各大交易平台各自運行、信息分散,導致處置效率低下,建議統一信息披露標準,並對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提出量化要求。
四是試:巧用監管沙盒,實現合規和創新的動態平衡。一項政策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體現為,可以通過政策層面的研判和調整及時規避風險,進行政策調整的過程如何低成本試錯,需要金融主體與監管主體以合作方式進行金融創新實驗。監管沙盒作為一種新型監管政策工具和制度手段,藉助仿真環境下的測試方式,能有效平衡金融科技創新和風險。一種可行思路是“預調微調、試點先行”,即允許部分金融機構在安全範圍之內嘗試創新,由監管機構獲得實時數據,為該創新的複製和推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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