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財師崗位能力測評與考核要求》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理財師崗位能力測評與考核要求
- 外文名:Financial planner post ability assessment and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 標準編號:T/XZY 017—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2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胡錦瀾、譚水梅、戚金龍、李小雪、賈軼峰、張新文、許大華、周文麗、陳作祥、倪秀雲、杜建軍、呂佩林、彭鈺欽、吳菡璞等
起草單位
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專家諮詢委員會、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教育創新研究所、北京習鼎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阿中文化中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金融理財師的職業定義、職業技能等級、培訓要求、測評要求、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測評比重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金融理財機構及相關組織職業技能管理、測評、職業培訓等。
主要內容
理論知識測評比重表
項目 初級金融理財師(%) 中級金融理財師(%) 高級金融理財師(%)
基本要求 職業道德 30 5 -
基礎知識 30 20 5
相關知識 金融市場、機構、工具 20 30 30
財務與會計 15 20 20
理財規劃法律基礎 5 25 15
巨觀經濟分析 - - 30
合計 100 100 100
技能操作測評比重表
項目 初級金融理財師(%) 中級金融理財師(%) 高級金融理財師(%)
技能要求 金融理財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50 10 5
現金規劃、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 20 50 20
系統資產配置規劃 10 20 40
財產分配與傳承規劃 20 20 35
合計 100 100 100